讓縣民過好年春節家戶配酒1月18日開賣
縣民好康來了!縣府昨召開「99年春節家戶配酒實施計畫」研商會議,敲定自明年元月18日起至元月24日陸續展開配售,各村里得視實際配售狀況延長配售1至2日,凡符合配售縣民可獲配售1L-53度特選金門高粱酒1打(2箱)共計12瓶,售價4800元,實質嘉惠縣民,大家共歡度一個好年。
縣府「99年春節家戶配酒實施計畫」研商會議,昨下午三時三十分假縣府第三會議室召開,由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包括財政局長黃景舜、課長陳國庭,以及各鄉鎮各村里長均與會研商配售作業流程,同時共同決定配售日程;盧志輝期望與會作業人員在家戶配酒既有經驗及基礎上,持續努力推動。
各鄉鎮家春節家戶配酒期程排定如后:
〈一〉金寧鄉99年1月18日派送,配售至99年1月20日止。榜林村、盤山村、后盤村、安美村、古寧村、湖埔村。
〈二〉烈嶼鄉99年1月19日派送,配售至99年1月21日止。林湖村、上岐村、西口村、黃埔村、上林村。
〈三〉金城鎮99年1月20日派送,配售至99年1月22日止。賢庵里、金水里、古城里、珠沙里、東門里、南門里、西門里、北門里。
〈四〉金湖鎮99年1月21日派送,配售至99年1月23日止。瓊林里、正義里、新湖里、料羅里、蓮庵里、溪湖里、新市里、山外里。
〈五〉金沙鎮99年1月22日派送,配售至99年1月24日止。何斗里、浦山里、汶沙里、西園里、官嶼里、三山里、大洋里、光前里。
有關配售對象:凡99年2月14日年滿20歲以上,且於96年2月14日前設籍本縣者為對象,但經戶政事務所依法將其戶籍遷至戶政事務所者,不符合配售資格。於99年2月14日年滿20歲以上,實際居住本縣滿一年以上,受限於戶籍法等規定未能設籍本縣,且其配偶符合本計畫配售對象一、之規定者。
外籍配偶已符合家戶配酒申購資格,與原配偶離婚後仍合法實際居住本縣者,符合申購資格。長期居住本縣但受限於戶籍法等規定未取得戶籍之9位民眾(金湖鎮8位、烈嶼鄉1位)。若民眾有開立購買憑證之需求,請各村里長先行登記有需求之民眾,再由各鄉鎮公所統一開立購買憑證。
符合下列資格者,得檢具戶籍謄本於該鄉鎮配售截止日前向所在村里辦公處登記申購,但已於98年中秋節家戶配酒辦理登記核准申購現仍在籍者,免再辦理登記。95年12月31日前曾設籍本縣者,回復設籍本縣滿1年,且於99年2月14日年滿20歲以上之縣民。於99年2月14日年滿20歲以上,設籍本縣滿一年,且其配偶或「直系尊親屬」符合本計畫配售對象一、資格者。依前兩款規定於98年中秋節家戶配酒辦理登記申購,且於98年12月14日戶籍作業基準日前尚未遷出本縣者。
至於,民眾被檢警調機關通報為具指標性未實際居住人口待查證者,按各該鄉鎮配售期程於金酒公司寧山庫(烈嶼鄉為烈嶼供銷站)營業時間內〈配售期程末日為假日者,得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憑國民身分證正本辦理申購,但可委託二親等以內成年親屬憑身分證及證明文件正本代為申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