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開頭燈警促駕駛人
時序進入冬季,每日下午六時許天色已暗,但警方在執勤時也經常發現許多駕駛人未開啟大燈,以致其他用路人無法提前預作反應,尤其是陰雨天氣更是容易造成險象環生的狀況,縣警局交通隊昨日特別提醒駕駛人,於天色昏暗時開車,一定要記得開啟頭燈,以「照亮」自己及他人之行車安全。
交通隊指出,由於地區路燈非常普及,有的駕駛人認為藉由路燈的亮度就能看到道路路況或其他用路人,而忘了開頭燈,甚至可能為了節省油錢而沒有開啟頭燈,此種「夜間未開啟頭燈駕駛」,實在是一種很危險的駕駛行為。
交通隊表示,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就是藉由燈光與喇叭等來與其他用路人溝通聯絡,夜間開啟頭燈的用意就是在告訴其他用路人「我在這裡」、「我來了」,如果不開啟頭燈,很可能造成兩車快要接觸時,才發現車輛開過來,極可能因為沒有足夠的反應時間及空間進行閃避而發生車禍,後果不堪設想。因此,在天色昏暗時,駕駛人開車上路開啟頭燈,才能讓自己與乘客及其他的用路人的安全獲得進一步的保障。
交通隊也呼籲用路人在天候多霧、陰雨等造成駕駛人行車視線不佳之情況下,要開啟大燈及霧燈,以讓其他駕駛人注意到你的存在,但不要去任意變更大燈、方向燈、霧燈等之顏色,以免因為擅自變更車燈顏色,而遭到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掣單舉發,處新台幣九百元至九千六百元不等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