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集團騙很大主嫌陳元忠求刑14年
以陳元忠、周建仲為首的吸金集團,以印製報紙夾帶投資行銷專案的方式吸金逾新台幣五億元。台北地檢署二十一日偵查終結,依銀行法等罪嫌起訴四十六名集團成員,並求處陳元忠十四年徒刑。
根據台北地檢署指出,陳元忠、周建仲自去年五月間起,印製警民日報、遠東日報、中央公論報及消費者日報,並在報紙刊登「聯合禮券整合行銷專案」,登載有關舉辦旅遊及抽賓士轎車等活動廣告、過程及活動相關相片、記錄等訊息,招攬民眾投資加入行銷專案。
這一吸金集團的會員層級分為新台幣一千萬元(大盤)、一百萬元(中盤)及十萬元(小盤)三個等級,每位會員除固定可得百分之五的禮券外,可再依等級區分取得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車馬費作為紅利,吸收下線會員還可得到獎金,有如老鼠會吸金。
檢方發現,莫拉克颱風造成南部災情後,這一詐騙集團下線甚至前往高雄、屏東地區向災民吸金,至少有六名災民受騙。檢方統計,這一吸金集團至少吸收上千名會員,不法所得超過五億元。
而台北地檢署與金門地檢署於今年八月份展開搜索、拘提等行動,將陳元忠、周建仲等人聲請羈押獲准,並查扣禮券及帳戶金額合計九千九百三十五萬餘元。由於陳元忠、周建仲在應訊時始終不願供出資金流向,使得本案仍有四億餘元的款項去向不明。
檢方認為,陳元忠、周建仲的不法行為導致眾多投資人的積蓄化為灰燼、家庭破裂,兩人惡性重大、毫無悔意,求處陳元忠十四年徒刑,併科四億元罰金;周建仲十二年徒刑,併科二億元罰金。
另外,同案被告陳欣欣、邱文金、張芳玉、鄭俊雄、高菁菁、藍敏慈、陳義閎、蘇建芳、涂采岑、李昱輝、韓明澄等人,都被求處十年徒刑,併科一億元罰金;羅宇宸、張嘉雯、鍾家丞及吳宜蓁等人則分別被求處九年、七年、八年徒刑,併科罰金五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