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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島排雷金門首階段完成率逾百分之四十六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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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外島排雷,依法須於民國一百零二年前完成全面剷除。但你(妳)知道目前排雷進度嗎?根據國防部日前舉辦記者會指出,目前金門雷區排除完成率達百分之四十六點四,馬祖完成率達百分之三十三點三。
 國防部在日前舉辦「國軍外島排雷及廢彈處理成效說明」記者會中指出,金門、馬祖戰地,因過去軍事考量,佈署非常多的地雷,但隨著兩岸趨勢和緩,為能永續經營,九十五年公佈實施「殺傷性地雷管制條例」,明定佈雷區域內殺傷性地雷,須於七年內(一百零二年前)完成全面剷除。
 而陸軍司令部工兵處在說明剷除進度時指出,為達成法定期限內完成外島雷區全面排除任務,以規劃採取「自力排雷」、「委商排雷」並行方式。目前執行成效,金門地區已排除四十七處雷區,完成率達百分之四十六點六,馬祖地區已完成三十五處雷區委商排除,排除完成率達百分之三十三點三。
 為清除金、馬地區雷區,國防部規劃自民國九十六年至一百零二年,區分兩階段執行排雷作業。在金門、馬祖地區早期是軍事重地,因戰略需求,海岸地區佈滿數量極多的地雷,隨著軍事管制的解除及兩岸和平發展,為朝向永續生態島的方向邁進,國防部自民國九十五年十月起,針對金、馬地區列管之三百零八處雷區,面積約三百八十七萬零八百八十平方公尺,實施全面排雷作業。
 此外,為節約公帑及配合政府建設離島政策,國防部依據「殺傷性地雷管制條例」,於九十六年四月一日編成排雷大隊,專責執行自力排雷與委商排雷管理任務,並預定於一百零二年法定期限內,完成排雷任務。
 而為如期完成外島雷區排除任務,國防部規劃逐年編列預算,區分二階段執行,以利地方建設發展,加速排雷作業。第一階段自九十六年至九十八年,編列預算四億餘元辦理「委商排雷」及三億餘元執行「自力排雷」作業。明年將展開的第二階段排雷,則從九十九年至一百零二年,規劃採一次性新增建案方式,依據九十九年國防預算案,「陸軍司令部九十九年至一百零二年金、馬區計畫性雷區排除計畫」,預計編列總經費十八億四千四百七十萬元,九十九年先編列五億四千零五十一萬四千元,辦理金、馬地區剩餘雷區排除作業,擴大排雷成效,完成外島雷區全面剷除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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