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異常檢討會年度遭列管案減為27件
縣府昨召開九十八年度最後一次公共工程異常標案檢討會議,就十一月列管中及十二月新增加之四十一件列管案件提出討論,經各單位報告工程執行進度及改善情形,計有十四項工程已解除列管,故年度遭列管中之公共工程異常案件減為二十七件。
縣府為有效掌控擴大內需工程案件執行情形,自今年三月起按月檢討停工、解約及進度嚴重落後案件,以適時協調解決困難問題。今年度第十次(十二月份)公共工程異常標案檢討會議,昨日下午假縣府第一會議室舉行,由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承辦單位及各工程業管單位出席參加,說明遭列管之工程案件執行進度及問題所在。
縣府工務局表示,九十八年十一月份列管之公共工程異常案(含停工、解約及進度落後)共計有四十一件,其中有十一件停工案件;三十件進度嚴重落後;無解約案件。
不過,在十一件停工案件中已有五件辦理復工;進度落後之案件已有六件工程完竣及進度正常;上述十一件已解除列管,所以,十一月份持續列管之工程異常標案數總計為三十件;其中,停工有六件:進度嚴重落後二十四件,無解約案件。
工務局也指出,九十八年十二月份新增加工程異常標案共有十一件(五件停工、六件進度嚴重落後,無解約案件);統計十一月列管中及十二月新增加之工程異常標案列管案件,共有四十一件。
昨日會中依序由各業管單位就個案提出工程停工、解約、進度落後原因,並說明目前執行進度、改善之因應對策,由縣府就個案辦理情形提出建議,以期有效解決問題。
經過各工程業管單位之報告,列管中之十一項停工案件已有三件完工及完成進度;進度嚴重落後者已有十一件已趕上進度解除列管;故今年年底前仍遭列管之案件共有二十七件,較十一月底統計數計稍為減少。
主任秘書盧志輝表示,敬請各單位在工程竣工、進度完成時能就改善資料及時上傳更正,並就停工或落後者透過各式管道協調改善,以防工程延宕引發合約問題,或造成執行度不佳甚至影響民眾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