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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建金門大橋李縣長要求儘速取得橋址用地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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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大橋示意圖。(金門縣政府提供)

 金門大橋示意圖。(金門縣政府提供)

 三合一選舉前,中央宣示「金門大橋興建工程」年底動工,備受鄉親關注。金門縣長李沃士昨天聽取「金門大橋興建計畫用地取得研商會議簡報」,他希望儘速完成大小金門橋址兩側土地取得,否則中央一旦同意「動工」,而建橋的土地卻無著落,將會鬧成大笑話。
 興建「金門大橋」,是金門鄉親們幾十年來所引頸盼望,甚至每逢選舉即成炒作議題,一向被譏為「選舉浮橋」;中央去年底選舉前即展現建橋決心,並保證今年年底前動工;金門縣政府配合中央政策,全力以赴展開先期作業。昨召開會議研商,各局室主管紛紛提出意見與看法。
 縣府工務局長許鴻志簡報指出,大橋橋址用地依程序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後,相關公共設施用地,若經協議價購不成立,可依土地徵收條例第十一條及三十條規定申請徵收。徵收優點是,可在最短時間內取得需要之土地;缺點是,土地所有權人較無法接受易引起民眾反彈。
若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就橋址所需用地可依此方式免費取得(開發成本另計),民眾配合意願較高;惟缺點是整體所需時程較長,亦須考量能否配合金門大橋興建時程。另區段徵收變數較多,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不確定因素太高。
 縣長李沃士指出,建橋土地取得很重要,若中央核准今年底建橋並喊出要動工了,而大小金門橋址兩側土地卻未能順利解決,金門將面臨很大問題,他希望面對問題不要限於現有框架,建議先行了解議題的彈性,以及可尋求那些管道模式,對症下藥,讓問題迎刃而解。
 有關土地所有權人用地協調,縣府已於烈嶼鄉公所、湖埔村辦公室召開用地取得協調會,烈嶼地區建議該路段重劃區內公有土地以專案方式辦理交換或提高價購金以每平方公尺3000元辦理收購(本區99年公告現值為每平方公尺490元,補償加成數6成,即為每平方公尺784元)。
 至於,湖埔村土地所有權人則反映價購金額過低,本區段鄰近市價買賣1000平方公尺為5佰多萬,建議至少應以每平方公尺6000元辦理收購(本區99年公告現值為每平方公尺2600元,補償加成數6成,即為每平方公尺4160元);許鴻志表示,為辦理大橋興建計畫都市計畫變更案,委請內政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南區隊)辦理都計變更書圖製作。變更範圍面積計有5.56公頃。
 許鴻志表示,變更案於97年10月7日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之審查結論,本案俟行政院經建會完成評估並報請行政院確認金門大橋興建計畫後再議,故先予退回。內政部都委會審議表示,另涉及國家公園範圍,由縣府向金管處申請許可。國家公園範圍面積約為0.39公頃。
 根據工務局的簡報,有關烈嶼端用地,連接環島公路,向北銜接黃厝、埔頭、西方、東坑、湖井頭,向南銜接湖下、東林、九宮碼頭,橋址所需用地為1.703642公頃,其中私地22筆(地主21位),私地面積0.701858公頃,公地面積1.001784公頃。
 大金門湖下端用地,連接慈湖路,向北銜接金寧,向南進入金城市區。橋址所需用地為1.201757公頃,其中私地30筆(地主32位),私地面積0.86999公頃,公地面積0.331767公頃。
 工務局建議,大橋橋址用地依都市計畫變更程序辦理後,相關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經協議價購不成立,再依土地徵收條例第十一條及三十條規定申請徵收。若欲辦理區段徵收,需與中央相關部會先行溝通及爭取支持,方能順利進行後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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