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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家戶配酒18至24日配售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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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99年春節家戶配酒實施計畫」,將自元月18日起至元月24日陸續展開配售,凡符合資格縣民可獲配售1L-53度特選金門高粱酒1打(2箱)共計12瓶,售價4800元,縣府提醒符合資格者得檢具戶口名簿,並於該鄉鎮配售截止日前向所在村里辦公處登記申購。
各鄉鎮春節家戶配酒期程排定:
金寧鄉99年1月18日派送,配售至99年1月20日止。
烈嶼鄉99年1月19日派送,配售至99年1月21日止。
金城鎮99年1月20日派送,配售至99年1月22日止。
金湖鎮99年1月21日派送,配售至99年1月23日止。
金沙鎮99年1月22日派送,配售至99年1月24日止。
縣府財政局指出,配售對象凡99年2月14日年滿20歲以上,實際居住本縣滿一年以上,受限於戶籍法等規定未能設籍本縣,且其配偶符合本計畫配售對象一、之規定者。但經戶政事務所依法將其戶籍遷至戶政事務所者,不符合配售資格。
 至於,外籍配偶已符合家戶配酒申購資格,與原配偶離婚後仍合法實際居住本縣者,符合申購資格。另長期居住本縣但受限於戶籍法等規定未取得戶籍之9位民眾(金湖鎮8位、烈嶼鄉1位)亦可配售。財政局表示,若民眾有開立購買憑證之需求,請各村里長先行登記有需求之民眾,再由各鄉鎮公所統一開立購買憑證。
縣府財政局也表示,被檢警調機關通報為具指標性未實際居住人口待查證者,按各該鄉鎮配售期程於金酒公司寧山庫(烈嶼鄉為烈嶼供銷站)營業時間內〈配售期程末日為假日者,得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憑國民身分證正本辦理申購,但可委託二親等以內成年親屬憑身分證及證明文件正本代為申購。(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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