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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小儲備候用校長甄選20日起受理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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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九十八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儲備候用校長甄選,訂於九十九年一月二十日至二十一日(上班時間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在縣府教育局受理報名,符合甄選資格者均可檢同有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辦理(委託報名者請務必填妥委託書)。
 甄選對象及資格方面,凡現任金門縣所在地中、小學校教師或在金門縣教育行政機關工作現職人員,未滿六十歲者,最近三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之行政處分者,服務成績優良(最近五年內考核未考列四條三款或丙等者),每人以參加一個教育階段別(國中組或國小組)甄選為限。
 國中組方面,以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五條所規定之國民中學校長資格者。以及符合「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第四條有關國中校長資格者(完成備訓後限參加偏遠國中遴選)。
 在國小組方面,以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四條所規定之國民小學校長資格者。以及符合「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第三條有關國小校長資格者(完成備訓後限參加偏遠國小遴選)。
 應繳驗表件,包括:(一)甄選計分表乙份。(二)獎懲及服務成績考核證件。(三)全部學經歷證件。(四)其他證明文件(以上文件均請原服務單位初審並檢章)。
 甄選項目及程序上,初選以資績成績為主,資績成績總分為一百分,達五十分者始得參加複選。複選採計筆試及口試成績。而錄取成績計算,以資績、筆試、口試等三項合計,擇優錄取。
 評分標準,資績審查評分佔百分之四十(各項經歷、服務等資格年資計至九十九年一月三十一日止)。筆試佔百分之四十(以學校行政及國民教育專業知能為範圍)。口試佔百分之二十(自我介紹二分鐘、即席教育專題講演三分鐘、問題詢答十分鐘)。
 錄取名額,國中組(三名),包括:一般地區儲備校長二名、偏遠地區儲備校長一名。國小組(六名),包括:一般地區儲備校長三名、偏遠地區儲備校長三名;上列各組錄取名額若評分標準不及七十分者,得依甄選委員會決議做不足額錄取。
 筆試口試日期,訂於九十九年二月七日在金門縣政府第一會議室舉行,參加人員應於當日上午八時前完成報到。
而甄選錄取人員,由金門縣政府安排參加儲訓、結訓成績及格始具備國中或國小校長候用資格。參選人員同時報考「一般地區」及「偏遠地區」時,錄取順序以「一般地區」優先。有關儲訓事宜,委請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辦理(預定時間國中儲訓:九十九年三月一日至四月二十三日止,於豐原院區辦理;國小儲訓: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二日至五月十四日止日於三峽院區辦理)。而儲訓人員視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提供受訓名額,依錄取成績高下,依序派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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