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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見移民署長謝立功一行李縣長希望彈性讓大陸居民來金自由行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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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及入出國移民署署長謝立功等人,昨抵縣府拜會,縣長李沃士表達熱忱歡迎之意,同時提出兩項建議,全力爭取協助推動大陸居民以「有效身分證件」做為申請「落地簽」之文件,便利大陸居民入出境金門旅遊等案,謝立功允諾協助促成,帶動金門觀光發展。
 李沃士昨上午九時二十分許接見內政部及入出國移民署署長謝立功一行,包括秘書藍慶煌、主任黃嘉輝、大隊長黃順超、隊長朱應龍、主任陳祥麟、副隊長陳介章、移民事務組長張素紅等等,雙方針對新移民法令、就業及生活輔導等議題,進行意見交流與充分溝通。
 移民署署長謝立功十分肯定金門致力推動外配及大陸配偶工作成效,其涵蓋生活輔導、就業訓練、開辦語文班等等,全力協助其融入本地生活,其成果殊值作為全國示範;謝立功允諾只要金門提報計畫將提供經費補助,同時期加強尊重多元文化的教育宣導,促進社會和諧安樂。  
 據統計,本縣滯留大陸的金門籍鄉親,現有人數約1萬700餘人,深受思念故鄉之苦,尤遇緊急事故,囿於入出境申辦手續,未能及時返鄉,主因在於「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第12條第1項第3款條文規定:「返鄉探視:在金門、馬祖或澎湖出生及其隨行之配偶。」 
 李沃士指出,金門地區民國39年以前無完整戶籍資料,相關人員取得戶籍證明資料不易;有的是民國38年國共分治後,大陸滯陸鄉親原登記「金門」者已有諸多變更,兩岸分治六十年,金門滯陸鄉親已多繁衍二、三至四代,若僅放寬「父母、配偶或子女」尚無法直接改善現況。李沃士表示,大陸對於「金籍」、「台籍」、「僑籍」之大陸居民於其官方均有統籌會務單位,以金門籍滯陸鄉親則有「金門同胞聯誼會」之組織,均有明確調查統計資料。李沃士提議應修正「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第12條第1項第3款條文。 
 為推動「陸客自由行」,促進金門觀光發展,李沃士爭取協助推動大陸居民以「有效身分證件」做為申請「落地簽」之文件,便利大陸居民入出境金門旅遊。他希望移民署能採「彈性作法」,讓大陸居民有機會到金門「自由行」及觀光,李沃士強調,中央有的好的政策應落實到執行面才能發揮功能。 
 據了解,97年9月4日行政院通過「小三通正常化推動方案」,開放大陸居民得經金門、馬祖往返兩岸,凡非依據「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來金門、馬祖旅遊之大陸旅客,得採「落地簽」或「多次入出境簽證」方式辦理來金手續;97年10月起正式實施;迄98年12月底止,大陸居民以「落地簽」方式申請來金旅遊人數僅約15600餘人次,顯然政策成效尚未彰顯。
 李沃士建議大陸居民以落地簽申請來金旅遊與經金門赴台遊之證件格式或顏色應做區分。大陸居民經金門赴台遊其「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上應取消「得經金馬入出境」之註記,以擴大兩岸人民旅遊。以落地簽申請來金旅遊,可考量採用「大陸有效身分證件」做為赴金馬澎旅遊「落地簽」之入境申請要件。以及取消對其是否具備黨政軍身分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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