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建設藍圖各方集思廣益
金門縣政府昨召開「本縣離島旗艦型計畫及第三期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會議」,會中達成一致共識,決議以金馬中長期發展計畫結合縣長李沃士之施政藍圖,同時導入第三期綜合建設方案,並提可以引導地區發展、帶動產業升級的「旗艦型」計畫,形成施政主軸,促進金門整體發展。
第三期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已獲離島建設基金委員會工作小組四十五次會議決議通過,縣府昨上午十時假第一會議室召開會議,由縣長李沃士主持,縣府主秘盧志輝、縣府各局室主管均與會參加,經建會部門處組長王志輝、技正陳荔芬專程抵金協助與指導,共同研商推動方式及後續辦理事宜。
行政院經建會組長王志輝針對金門縣施政計畫落實之道,包括計畫明確擬定,組織、法令及土地問題,以及其相互關聯及影響等提出詳實說明,又以土地問題如地權、地價及地用均應列為考量,至於,治理部份有經營管理或合作機制。
王志輝指出,有關經費除縣府預算可操之在地方,另基金除有離島建設基金外,尚有國家公園基金、民航基金、觀光發展基金;他說,離島建設基金原尊重縣府施政理念;在中央預算方面,政府重大公共建設、重要社會發展等計畫,分由經建會、研考會主導。
有關政府重大公共建設,王志輝建議地方先行提報計畫送行政院審查,再由經建會作為平台爭取預算,如金門大橋屬旗艦計畫,希望在暑假期間完成,爭取列入第三期綜建及經費挹注。他強調,任何重大公共建設要符合執政需要,且具體可行才能落實。
昨會議達成共識,以「金馬中長期經濟發展規劃」為上位計畫,結合縣長施政藍圖,導入「金門縣第三期(100年至103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並在四年綜建方案中由縣府內部集思廣益,研商可以引導地區發展、帶動產業升級的「旗艦型」計畫,形成施政主軸。
「金門縣第三期(100年至103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與「金門國土總體規劃案」同步施作,以國土總體規劃為空間佈局,第三期綜建方案為執行方法。第三期綜建方案區分為計畫型與非計畫型方案;計畫型方案為提出執行計畫以爭取相關預算經費;非計畫型方案則著重整體規劃與相關配套法規修正,並爭取列入中央施政計畫與管考,以為落實。
對於金門縣未來的發展願景、定位及構想,如何透過本方案整體規劃的方式得以實現,李沃士指出,其並非部門建設計畫的彙整,而是配合土地、法令、財源、執行機制之落實方案,希望將部門建設計畫與空間上的土地利用規劃相結合。
為達此規劃構想,李沃士希望將後續中央與地方應配合辦理之事項明確指出(如待修訂之法令、需配合研擬之計畫或編列相關建設預算等),作為日後公共建設預算編列或離島建設基金補助之參考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