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巿售仿冒菸酒縣府全面加強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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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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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值寒冬時節,也是冬令進補好時機,巿售各類菸酒品需求量預期大增,為嚴防不肖業者魚目混珠,乘機販售仿冒菸酒或私酒,謀取不法利益而危害縣民健康,金門縣政府查緝小組全面加強展開查緝行動,並呼籲鄉親們勿購買私釀酒品或來路不明、標示不清之酒品,以免影響身體健康。
縣府菸酒查緝小組將加強執行菸酒查緝,為縣民健康把關;再次提醒鄉親切勿貪小便宜而購買來路不明菸酒,以免影響身體健康。民眾如發現不法之菸酒,請撥金門縣政府菸酒檢舉專線(0800-555-590)提出檢舉,如經查獲私、劣菸酒品,檢舉人的獎勵金以罰鍰金額20%計算,每案最高額可達新臺幣480萬元。
據縣府財政局指出,依菸酒管理法第33條第1項條文規定,「酒經包裝出售者,應於直接接觸酒之容器上標示事項有:品牌名稱、產品種類、酒精成分、進口酒之原產地、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屬進口者要加註進口業者名稱及地址)、容量、警語、批號等標示(酒精度在7%以下應再加註有效日期或裝瓶日期)。」等酒品應標示事項。
縣府財政局提醒消費者,選購菸酒品要注意價格是否合理,通常價格偏低的菸酒品,多屬不肖業者所產製或走私產品,品質無保障,將嚴重影響消費者健康,切勿購買。財政局也強調,購物索取統一發票或收據,不但可以對獎,還可以使我們的權利受到保障,例如買到瑕疵品,到商家要求退貨、更換貨品,或者發生危害健康時,提供作為佐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