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遊應找合法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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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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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假期,很多鄉親都會選擇參加團體旅遊,金門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就提醒消費者,應選擇領有交通部觀光局核發旅行業執照之合法旅行社辦理旅遊活動,以保障自身權益。
縣府消費者服務中心也指出,交通部觀光局針對春節假期,也提醒消費者在選擇參加團體或個別旅遊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應選擇領有交通部觀光局核發旅行業執照之合法旅行社辦理旅遊活動,有關合法旅行社資訊,可至該局行政資訊網「旅行業」項下查詢。另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已於該會網站(http://www.travel.org.tw)公布每季旅行團參考售價,消費者可上網查詢。
二、建議旅客簽約前,宜親至旅行社營業處所瞭解該旅行社營業狀況,並應詳閱契約內容後再簽約。繳費時記得索取代收轉付收據,並應確認接洽之旅行社已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及責任保險,如簽約後衍生相關糾紛,消費者得檢附代收轉付收據及契約書,向觀光局(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或品保協會(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申訴。
觀光局表示,消費者如有相關旅遊諮詢,可利用觀光局免付費電話:0800-211734、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電話:02-25068185、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電話:02-25312191、高雄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電話:07-2413881、台灣省旅行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電話:06-2410879查詢。
另旅客如於國外發生急難事故,可向「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尋求聯繫協助,「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免付費專線電話:800-0885-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