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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將辦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

發布日期:
記者: 蔡家蓁/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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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從業人員執業應持有證照時代來臨了,水利署即將舉辦全國性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自來水廠特別籲請未來有意從事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者,提早準備應考。
 自來水廠表示,此次全國性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預定99年4月初報名,5月底考試,其考驗類級,包括施工、管理、化驗、操作等四類,並分甲、乙、丙三級,相關應考資格,考驗方法,有意報考者,請密切水利署專屬考試網站(http://www.waterexam.org.)。
 據水廠表示,依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辦法之規定,所稱之技術人員,係指擔任與自來水工程及設備有關之施工、管理、化驗、操作等四類人員。有關水廠現職之技術人員,依法應於民國99年4月20日前取得合格證書,未取得合格證書者,不得執行該類職務。
 自來水法第57條規定:自來水事業所聘僱之總工程師、工程師,均以登記合格之工程技師為限。其他施工、管理、化驗、操作等人員,應具有專科之技術,並經考驗合格。
 據水廠指出,經濟部水利署自民國94年起依據「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辦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先後單獨辦理已在職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計4次,第5次也是最後一次將於本(99)年3月6日及3月27日分別實施筆試與實地操作考驗。
 目前水廠已積極輔導在職人員尚未持有證照之新進員工(計五人)務必於期限前參加考驗取得證書,以避免影響自身權益及工作執行。
 依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辦法規定,所稱之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係指擔任與自來水工程及設備有關之施工、管理、化驗、操作等人員,由於已在職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本年度係最後一次考試,民國99年4月20日以後,自來水事業新進人員必須取得施工、管理、化驗、操作等證照,始得執行該類職務,故自來水從業人員執業應持有證照時代來臨了。
 據水廠指出,經濟部為配合上開法令之規定,及提昇從業人員專業技能,協助自來水事業尋找考驗合格人員,以強化事業經營管理效率,預定於本年5月底辦理「全國性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經取得本項考驗合格證書者,自來水事業得聘僱為施工、管理、化驗、操作等工作技術員,水廠籲請未來有意從事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者,提早準備相關應考事宜。
 水廠也表示,該廠未來為配合自來水法第57條之規定,未來新進辦理施工、管理、化驗、操作等之作業員甄試,其報名之基本條件必須取得前開證照,基於儲備地區自來水事業技術人才,水廠再次籲請有專業技術之人員,把握此次機會參加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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