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縣務會議審議通過四項提案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點閱率:342
字型大小:

 金門縣政府昨召開縣務會議,會中審議通過「金門縣金門警光會館使用規費收費標準(草案)」等四項提案,將函請縣議會審議、或依程序發布施行。
 縣務會議昨上午9時假第一會議室召開,由李縣長主持,主任秘書盧志輝、參議、消保官、縣府所屬各局室主管、各鄉鎮長、秘書均與會參加。
 李縣長在審議會中指裁示事項包括,請警察局研擬提昇警光會館競爭力方案,並將委外經營納入考量,避免經營不善導致虧損或裁併。其次,裁請工務局與天主教協調羅寶田神父紀念園區之後續維護管理事宜,使其成為金湖鎮新觀光景點。
 至於,烈嶼鄉長林金量提出,烈嶼鄉納骨堂完工後,向業管單位申請使用執照時,被要求出示污水處理證明,但因納骨堂未設置公廁沒有建置污水處理設施,故無法出示相關證明,請求協助解決。李縣長希望其使用執照之核發,如有涉及法規之引用疑義,必要時可召開相關會議協商。
 李縣長也請研考室儘速彙整各單位之縣長政見實踐計畫,再召開會議審查,以落實計畫推動。另外,主計室主任李秀荷提及,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將於3月份提出,請各局室針對縣長政見及短期內可執行或較急迫性計畫經費需求提出檢討並簽奉核可後再送主計室彙整,函請議會審議。
 昨提案決議情形:第一案,提案單位:財政局,案由:審議「金門縣各機關額定零用金存提管理規則(草案)」。決議:照案通過,由提案單位財政局簽請核定後,依程序發布施行。
第二案,提案單位:交通旅遊局,案由:審議「水頭港區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調整案(草案)」。決議:照案通過,請提案單位交通旅遊局依程序函請縣議會審議。
 第三案,提案單位:警察局,案由:審議「金門縣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辦法(草案)」。決議:照案通過,由提案單位警察局簽請核定後,依程序發布施行。
 第四案,提案單位:警察局,案由:審議「金門縣金門警光會館使用規費收費標準(草案)」。決議:照案通過,由提案單位警察局簽請核定後,依程序發布施行。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