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惡性交通違規湖警今起加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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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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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分局今天(二月五日)起將配合春安工作,執行「嚴懲惡性交通違規」,以保護大多數守法的用路人。
金湖警分局表示,九十九年春安工作期間為二月五日(星期五)二十二時起,至三月一日(星期一)二十四時止;為期共二十五天。
在春安工作期間,金湖分局將執行內政部警政署及金門縣警察局的「嚴懲惡性交通違規」政策,針對酒後駕車、嚴重超速及闖紅燈、未戴安全帽等四項交通違規行為加強執法。
根據九十八年度的統計資料,金湖分局轄區在去年計發生死亡車禍(A1類)兩件;輕重傷車禍事故(A2類)一百二十三件,共有一百六十人受傷;無人受傷之車損事故(A3類)則有五十七件。
另外,九十八年,金湖分局共取締酒後駕車四十九件、闖紅燈,五十六件、未戴安全帽二百一十一件、超速九十一件。
九十八年度在金湖地區發生的兩件A1類(車禍後二十四小時內死亡的交通事故)類交通事故,其中有一件是因為酒後駕車而喪命。為了遏制類似酒駕等重大違規所肇致的重大車禍,金湖分局將於春安工作期間,編排勤務,在金湖地區各重要路段加強取締,以遏制酒後駕車、嚴重超速、闖紅燈、未戴安全帽等重大違規所肇致的車禍。金湖分局呼籲駕駛人要能遵守交通規則,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