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塔山廠獎助學金受理申請
台電塔山發電廠98學年度「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獎助學金」,將從二月二十五日起至三月十五日止受理申請,獎助學金分為低收入戶獎學金、學業優秀獎學金、才藝優秀獎學金等三項,符合資格者可逕向台電塔山發電廠總務課索取申請資料,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台電塔山發電廠說明該項獎助學金的申請條件,凡設籍於該廠發電設施所在地區之金城鎮、金湖鎮及烈嶼鄉滿一年以上之在學學生皆可申請,每名學生以申請各類組之乙項為準。
台電為獎掖發電設施所在地區鄉鎮清寒及優秀學生敦品勵學,發展專長,特設立該項獎助學金,有關獎助學金種類及標準分別為:
(一)低收入戶獎學金:凡領有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及鄉鎮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之國內各級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就讀之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學生皆可申請,每戶以一名為限,預計名額十四名。組別分為國小組五、六年級名額二名,每名獎助金額為三千元;國中組名額為二名,每名獎助金額為四千元;高中組二名、高職(含五專一、二、三年級)二名,每名獎助金額五千元;專科組(含五專四、五年級及二、三專)三名,每名獎助金七千元;大學組三名,每名獎助金額一萬元。各組申請獎學金應提出的基本證明,學生本人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公私立醫院之殘障證明、鄉鎮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戶口名簿、成績單。第一學期學業總平均分數必須在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必須為甲等(八十分)以上。
(二)學業優秀獎學金,預計名額三百二十五名,分為國小五、六年級,二百名,每名獎學金五百元;國中組八十三名,每名獎學金一千元;高中組及高職(含五專一、二、三年級)組各十五名,每名獎學金二千元;專科(含五專四、五年級及二、三專)組六名,每名獎學金三千元;大學組六名,每名獎學金五千元。各組申請學生第一學期學業總平均分數必須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須甲等(八十分)以上。國小及國中組由學校推薦學生名單;至於其他各組申請獎學金的學生要提出基本證明文件有戶口名簿及成績單。
(三)才藝優秀獎學金,才藝比賽限由縣市級以上政府機關舉辦之各項體育、民俗、藝文、工技、育樂、科學等比賽前三名者,採團體(三人以上)評比,預計名額為四隊,每隊獎學金六千元。申請的團體要提出得獎證明。得獎期間以九十八年二月一日起至九十九年一月三十一日止為限,得獎證明資料如獎狀影本、學校證明、主辦單位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之剪報、照片等,每一學校以推薦一隊為限。
台電指出,該項獎助學金,個人申請資料及表格請逕向塔山發電廠總務課索取。(地址: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1段2號,電話:082-323053分機1100)。另外,學業優秀獎學金組國小五、六年級、國中由學校推薦,不另接受個別申請。以上所指各級學校包括國內各公、私立學校,但不包括補習學校或空中補習校;享有公費者不得申請。(教育大學學生須有自費證明者,方予受理)。該項獎學金申請截止後,會按各類獎助學金預計名額錄取,國中小獎學金名額則以靠近電廠之學校推薦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