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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組織捐贈遺愛人間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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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無常,在生命的最後一刻,有人選擇留一口氣回家壽終正寢;也有人選擇「組織捐贈」,讓角膜、骨骼可以遺愛人間。
 春節期間(二月十七日),署立金門醫院有一名病患因為「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宣告不治。臨終前,家屬遵照病人遺願,想進行「器官捐贈」,對象是慈濟醫院。
 由於器官捐贈(心、肺、肝、腎、胰等)有嚴格的限制,必須由神經內科醫師、神經外科醫師進行腦幹死亡的判定,而且要進行兩次判定;兩次相隔的時間距離還要四個小時。
 由於慈濟醫院路途遙遠,若堅持要送慈濟醫院,技術上很難達成;在慈濟金門共修處人員的協助勸說下,家屬同意透過台北榮總,捐贈給需要的人,而且同意在無法進行器官捐贈的情況下,改為組織捐贈(骨骼、皮膚、眼角膜、肌腱、心瓣膜)。
 最後,死者雖然未能符合器官捐贈的條件,但還是得以將眼角膜、骨骼捐贈給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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