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濃霧籠罩危險開車千萬要開頭燈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點閱率:947
字型大小:
 連續三天來濃霧籠罩金門,縣警局特提醒駕駛朋友,於濃霧時或天色昏暗時,一上路就開啟頭燈並減速慢行,以維護行車安全。
(莊煥寧攝)

 連續三天來濃霧籠罩金門,縣警局特提醒駕駛朋友,於濃霧時或天色昏暗時,一上路就開啟頭燈並減速慢行,以維護行車安全。 (莊煥寧攝)

 「於濃霧期間或夜間開車未開啟頭燈」是一個很危險的駕駛行為!鑑於地區近日來早晚時有濃霧籠罩,縣警局特別提醒地區駕駛人,於濃霧時或天色昏暗時,一上路就開啟頭燈並減速慢行,以維護自己及他人之行車安全。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就是藉由燈光與喇叭等來與其他用路人溝通聯絡,濃霧期間或夜間開啟頭燈的用意就是在告訴其他用路人「我在這邊」、「我來了」,如果不開啟頭燈、霧燈,很容易造成兩車快要接觸時,才忽然發現車輛開過來,更可能因為沒有足夠的時間及空間進行閃避而造成車禍發生。
 時值早春季節,早晚時有濃霧,惟部分駕駛人未開啟大燈,致其他用路人無法提前預作反應,甚至無法反應,常見險象環生,縣警局提醒駕駛人遇濃霧或天色昏暗時,一定要開啟頭燈,以引起注意,共同維護廣大用路人行的安全。
 交通隊表示,天候多霧、陰雨易造成駕駛人行車視線不佳之情況下,開啟大燈及霧燈,可以讓其他駕駛人注意到你的存在,但千萬不要去變更大燈、方向燈、霧燈等的顏色,因為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就針對車輛燈光已有詳盡規定,如:汽車頭燈應為白色或淡黃色,車寬燈應為白色、淡黃色或橙色,尾燈應為紅色,煞車燈亦應為紅色,方向燈應為橙色或黃色,如擅自變更車燈顏色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或第十六條掣單舉發,分別處新台幣二千四百元至九千六百元罰鍰或九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罰鍰。
 交通隊並指出,由於地區部分道路夜間燈光較為昏暗,行人若於夜間在道路上行走,建議最好是穿著較為鮮艷且會反光的衣物,讓車輛駕駛人注意到你的存在,以免因穿著較為暗色之衣物,而讓車輛駕駛人忽略到你的存在,造成無法彌補的意外發生。也呼籲行人若要穿越道路,附近若有行人穿越道務必要走行人穿越道,不要求一時方便,而逕自任意穿越道路,不但侵犯到車輛的路權,若因而發生車禍,一定會造成嚴重的傷亡。
 「行車正確使用車輛燈光、行人穿越道路行走行人穿越道」等,都是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之「安全守則」,縣警局提醒所有用路人共同來遵守,以維護交通安全。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