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筏安全設備區漁會有補助
金門區漁會九十九年度漁船筏、漁機具、安全設備補助,三月八日起至三月十七日止,符合資格之會員(漁友),請攜帶應備證件向漁會推廣課或烈嶼辦事處提出申請,洽詢電話333626轉237或213。
金門區漁會表示,依據九十九年度漁船筏、漁機具、安全設備補助實施要點,辦理漁船筏、漁機具、安全設備補助申請,三月八日起至三月十七日止(上班時間內),凡符合資格者均可備妥相關文件提出申請,補助項目及數量計有:船外機十四台(五-九十馬力):每台補助價款40%,最高補助三萬元。船用全球衛星定位儀二台:每台補助價款40%,最高補助六萬元。船用雷達二台:每台補助價款40%,最高補助五萬元。汰換主機一台:每台補助價款40%,最高補助十萬元。船用魚探機二台:每台補助價款40%,最高補助三萬元。船用對講機SSB十台:每台補助價款49%,最高補助一萬元。船用信號彈六十支:每支補助價款49%。救生衣七十件:每件補助價款49%。救生圈五十個:每個補助價款49%。
金門區漁會也表示,申請對象需為本會會員(入會滿二年以上),領有漁業執照且有效期限內、九十八年度實際出海作業日數達六十日以上之漁船(筏)、船主為登記代表人。在補助船用信號彈、救生衣、救生圈方面,以地區實際作業之漁船(筏)船主為登記代表人,其中,信號彈、救生圈每船最高登記三個,救生衣則依船隻配置人數登記。
另外,漁機具補助,每船只得登記單一項目之補助,因數量有限,不得重覆登記(船用信號彈、救生衣、救生圈不在此限),唯登記超過補助數量時,將由該會召開遴選會議並辦理公開抽籤。
金門區漁會提醒會員(漁友),凡符合資格者(漁船筏主,具有能力自籌配合款等),請攜帶漁(筏)主之身分證、會員證、漁業執照暨私章等證明文件,於九十九年三月八日起至三月十七日止,上班時間內,向本會推廣課辦理登記,烈嶼地區可向漁會烈嶼辦事處登記,若對該補助申請有疑問者可先電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