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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環保社區遴選 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蔡家蓁/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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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第19屆全國環境保護模範社區」遴選作業已展開,環保局歡迎本縣各社區發展協會踴躍參與,有意報名參加之社區可自即日起至三月十五日前,檢附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向所屬之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金門縣環保局指出,環保署為鼓勵社區居民,運用社區自有資源,推動環境保護及倫理建設,追求合於國民健康、安全、舒適之環境品質,每年均辦理該項遴選活動。該遴選活動所稱環境保護模範社區,係指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內,經由特定居民依一定程序形成共識所認定之空間,且該空間內之居民對特定環境保護議題積極投入,足堪為模範者。
參選社區需符合下列參選條件:(一)設置社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社區發展協會、村里辦公處等。(二)社區環境保護工作,有具體優良事蹟。(三)三年內未曾獲選全國環境保護模範社區遴選表揚特優獎項者。(四)已註冊使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清淨家園全民運動顧厝邊部落格綠色生活網」。三年內曾獲選全國環境保護模範社區遴選表揚優等、甲等者,可參加更高等獎項(特優、優等)遴選,若未獲選者,則不重複頒給優等、甲等獎勵。
有關考評項目,(一)社區環保資源管理│推動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及運作情形;在地環境保護人力及物力之運用情形;在地環境保護財力籌措及使用情形;環境教育宣導。(二)生活環境管理│廢棄物處理;環境整潔及衛生管理;節能減碳;綠色消費;空氣污染防制、噪音防制或水污染防治。(三)社區特色營造│社區環境保護產業或生態旅遊之推展;生態管理:集水區保育、溪流保育、濕地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育、在地原生種植物保育、海洋或海岸保育等;其他有益社區環境品質提昇或永續發展之條件創造。
 有意申請者,申請須知請自行下載或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環境教育─教育宣導─社區環保─最新消息(http://ivy3.epa.gov.tw/cp/education-announce/action/3-par-ok.htm)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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