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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獎勵金200萬縣府訂頒星級旅館評鑑作業要點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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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國際星級旅館認證趨勢!金門縣政府特訂頒輔導旅館業者「星級旅館評鑑作業要點」乙種,最高可獲獎勵金新台幣200萬元,縣府籲請地區旅館業者儘早因應,投入與驗證,則有助於提升市場吸引力及競爭力,相關作業要點請上縣府網站http://www.kinmen.gov.tw或洽金門縣政府交通旅遊局324174。
 據金門縣政府交旅局指出,因應國際星級認證趨勢,以及為提升旅遊住宿品質,縣府依據交通部98年函頒之「星級旅館評鑑作業要點」,特針對本縣旅館業者訂定輔導措施及獎勵辦法,此重大政策,首要鼓勵地區旅館業者依交通部所函頒之星級旅館評鑑規範標準,進行旅館住宿整體環境改善和品質提昇。
 凡通過交通部觀光局之專家星級評鑑,獲一至五星級評鑑證照者,金門縣政府將提供新台幣5萬元到200萬元星級獎勵金,其中一星級可獲獎勵金5萬元整,二星級可獲獎勵金20萬元整,三星可獲獎勵金100萬元整,四星級以上則可獲獎勵金200萬元整。獎勵金相當優渥。
 縣府交旅局表示,為契合國際旅遊交易趨勢,住宿條件評定均以「星級」做為旅館對價區分標準,好讓國內旅遊市場及旅遊交易條件與國際接軌,交通部觀光局特別函頒「星級旅館評鑑作業要點」,其要點內涵訂定「建築物」硬體13項及「服務品質」10項軟體之國際驗證標準配分、規範評鑑申請資格程序及星級標準分數級距,作為星級評鑑標準依據。
 縣府依據交通部觀光局函頒之作業要點訂定「金門縣政府99年度輔導旅館業申請星級旅館評鑑作業要點」,先期提供有意評鑑之旅館業者,由縣府聘請專家學者實際至有意參加評鑑旅館業現場進行建築硬體及服務品質診斷輔導,確立欲達星級目標等級之實際面改善意見和建議作法,以協助業者進行星級評鑑及通過認證之實需。
 在評鑑準備期程中,凡首次參加星級驗證之業者,交通部觀光局將免徵評鑑費,旅館業並免負擔評鑑時委員住宿費及其他必要開支,同時,金門縣政府積極協助旅館業者參與評鑑。
 縣府強調,此一重大施政要點目的,對未來旅遊市場交易將影響深遠,短期施行目的是提昇地區旅館住宿品質及分級,提供旅客旅館住宿價格及服務等級之不同選擇外,長遠之目的則是輔導業者提前整備旅遊交易國際競爭力為訴求,讓金門旅館業競爭市場更開闊,儘早與世界接軌。
 鑑於大陸市場及歐美市場輸出旅客交易條件未來變更趨勢及交通部觀光局星級旅館認證政策要求,業者未來將面臨有無星級認證之客源競爭壓力,無通過星級驗證之旅館,將無法符合輸入旅客之業者星級條件的要求,以致被排除選擇交易對象並失去輸入客源市場,直接衝擊到旅館經營生存,縣府交旅局請業者務必未雨綢繆提早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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