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建大橋世人都在看李縣長﹕外觀設計要導入觀光元素

縣府昨召開「金門大橋興建工程說明」簡報,邀集相關人員與會研討。(翁碧蓮攝)
將由中央與地方共同打造全長5.34公里「金門大橋」,預定今年年底動工。金門縣政府昨邀集各相關單位共同研商造橋事宜,將配合中央全力推動,縣長李沃士表示,金門大橋建蓋在政策上面已經確定,大橋建蓋完成將縮短大、小金門的交通往返,解決人道關懷之醫療救援,同時促進地方觀光發展。
「金門大橋興建工程說明」簡報昨上午十時三十分假第一會議室召開,由李縣長主持,縣府各局室主管、各鄉鎮公所均派員參加,針對建蓋大橋相關事宜進行研討及意見交換。工務局長許鴻志並提出完整簡報說明。
金門大橋建蓋,總建設經費57.05億元,橋樑全長5.34公里,跨海部份4.78公里,朝中央『三分交通、七分觀光』理念設計,主橋:大跨徑主橋跨越航道區(跨徑250M)、引橋:等斷面箱型梁橋連接地面道路(跨徑45M)、邊橋:變斷面箱型梁橋接續主橋(跨徑150M及90M)。
李縣長指出,建蓋金門大橋,目前政策執行不是問題,現首要重視是大橋外觀設計,希規劃要符合觀光要求,大橋的外觀概念應導入及提升觀光價值,如何將這座橋建蓋成對金門整體觀光發展有助益,使之成為金門的地標,並在海西扮演重要角色,世人都在關心。
其次,有關中央部會與地方分工部份,李縣長要求目標要明確,前端是地方責任,都計等則要爭取中央協助,整個時程訂定,責任要自己承擔;此外,金管處允可範圍,以及軍方雷區排除,希按進度執行落實;另有關土地及財務支付等等應作整體考量評估。
有關後續作業辦理暨配合,許鴻志指出,依98.2.8經建會審議,為帶動大橋周邊整體發展,其周邊土地亦應有效整體規劃發展以爭取本計劃更大之附加價值,會議結論要求縣府於1年內提出觀光產業及土地開發收益、小金門產業招商等配套措施,據以修正納入財務計畫報核。
為配合經建會結議事項,另依交通部毛部長指示本計畫年底引道動工,故大橋兩端橋址用地取得為現階段當務之急辦理事項,相關進度說明如期程表;至於,委辦國工局之「金門大橋工程設計暨配合工作」已於99.3.1~99.3.5辦理公開閱覽,並賡續辦理後續招標作業。
鑑於中央99年度未編列金門大橋費用,初期費用由縣府支應,國工局將再與縣府協商後續經費支用等事宜。先期釐清確認本計劃橋址用地是否位於雷區範圍,如屬雷區範圍宜先與軍方協調雷區清除作業。
金門縣政府98.6.12陳報交通部「金門大橋建設計劃」,行政院98.10.1召開金門大橋研商會議結論,確定下列政策方向:金門縣府為興建金門大橋之主辦機關;中央代辦工程單位由交通部再予議定;金門大橋細部工程內容於設計階段再予研議;初期由金門縣政府府先行墊付本計畫先期作業及設計等相關費用。
經建會99.2.8委員會審議通過本計劃,會議結論如下:交通部於接受金門縣政府委辦後,專案控管工程進度及預算執行,金門縣政府及早完成相關配合事項。工程經費以不超過50億,加值減費目標推動,由金門成立資本計畫基金辦理本計畫,初期費用由金門縣政府先行支應。
金門縣政府於一年內提出土地開發、產業招商等配套措施,據以修正納入財務計畫報核。後續管護由交通部協調金門縣政府提出具體承諾後據以執行。該計畫與港埠建設需求應覈實配合檢討調整,水頭、九宮碼頭功能調整預為規劃,避免資源重複投資。
該計劃於99.2.25行政院會亦獲支持同意,院長指裁示事項如下:金門大橋建設計畫報告准予備查。 因應開放大三通對金門之衝擊,整合大小金門地區資源並促進金門地區之發展,興建大橋確有其必要性,宜加速辦理。金門大橋建設計畫依程序經建會審定後報行政院核定。金門大橋建設計畫初期費用由金門縣政府先行支應。交通部接受金門縣政府委辦後應專案控管本計畫,務必如期如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