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剩餘土石縣府研擬在金湖鎮多年段設堆置場
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是縣府積極面對解決的問題之一。(李增汪攝)
近年來,無論是公部門或是民間的各項建設工程,均陸續在推動施建中;而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要何處去?該如何處理?是一個相當重要的課題。
金門縣政府為解決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的問題,目前在昔果山設置有一處土石方堆置場,核准收容量為九萬五千立方公尺,並面臨飽和的累積。
金門縣政府建設局為建置金門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堆置場,並委託顧問公司進行場址可行性評估及初步規劃。
縣府昨日下午邀集各鄉鎮公所及環保局、工務局、建設局等部門召開協調會,研商金門縣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規劃及土資場設置事宜。會議並由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經與會廣泛討論後,初步選定以面積十六公頃多,面積大可為多功能土資場之用的金湖鎮多年段1098-1地號為設置首選。
盧志輝並請金沙鎮公所代表向鎮長提報,如果金沙鎮公所有意願以公共造產方式來承接經營管理最好,否則就要以委外招標方式處理。他指出,土資場設置,其實是土石方進出,暫時的存放,並不是民眾眼中覺得害怕的「洪水猛獸」,只要管理和配套措施做好,這個「土方銀行」除了能解決營建工程剩餘土石亂倒問題外,還是個賺錢的「出納場」。
盧志輝指出,設置土資場的先與當地民眾做好的溝通,以及建立回饋機制,和樂見民間申設和宣導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回收再利用」,都是可以努力的方向。至於烈嶼鄉龍骨山測段980-1地號,民眾向環保單位檢舉現地廢棄物和土石方隨亂倒,是希望建設局輔導烈嶼鄉公所儘快朝設置合法土資場努力。而在未設立前,鄉公所做好管制措施及建置監控系統,以及研擬處理現地堆置土石方和廢棄物,都應積極處理。
縣府建設局指出,內政部營建署於今年三月四日核定補助金門縣政府辦理土資場設置管理(工程案)經費計新台幣二百萬元整。
經查金門縣金寧鄉昔果山土石方堆置場核准收容量為九萬五千立方公尺,九十六年度進場量為一萬二千三百零七立方公尺、九十七年度進場量為一萬三千二百一十一立方公尺及九十八年進場量四萬三千八百三十八立方公尺,合計六萬九千三百五十六立方公尺;因此該場僅能再收受二萬五千六百四十四立方公尺,且經統計九十八度累計已申報進場土石方量合計約為九萬一千五百八十一立方公尺,僅能再接受申報三千四百一十九立方公尺,爰目前各類工程案件土石方產出數量超過一千立方公尺案件,昔果山場恐無法准予進場收容處理,且於九十九年下半年度即將屆滿,金門縣將面臨無處可收容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
建設局指出,內政部營建署於九十八年補助金門縣政府新台幣九十五萬元整辦理金門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場地選址規劃事宜,爰金門縣政府委託「震懋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辦理「建置金門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堆置場址可行性評估及初步規劃案」,規劃選定烈嶼鄉龍骨山測段980-1地號、金寧鄉(金湖鎮)機場段297地號、金寧鄉後盤山段352地號及金湖鎮多年段1098-1地號等四處為設置土資場評估地點。另建設局原規劃陸軍「柳營一、二營區(金湖鎮尚義段829-1地號土地)」為土資場備用場址。
各評估地點目前情形:(一)烈嶼鄉龍骨山測段980-1地號:規劃成烈嶼鄉之土資場,目前將軍方及金門縣自來水廠使用部份土地分割中,完成後再向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辦理撥用後設置。(二)金寧鄉(金湖鎮)機場段297地號:本案土地撥用預計近期內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將同意撥用。(三)金寧鄉後盤山段352地號:本案辦理土地分割中,完成後再向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辦理撥用。(四)金湖鎮多年段1098-1地號:行政院已於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同意撥用。(五)金湖鎮尚義段829-1地號土地:國防部軍備局已同意撥用(柳營一、二營區),現簽辦土地分割後續撥用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