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交通券縣府擬擴大使用範圍
金門縣政府昨日研商金門縣學生實施交通票價補助作業相關事宜會議,由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李增汪攝)
金門縣地處離島地區,對外交通不便,往來臺金兩地所需交通費用昂貴,金門縣政府原訂有「金門縣政府學生航空票價補貼實施辦法」,縣府並研議擴大適用範圍,將船舶使用及圖書文具之購置納入範疇,以實質嘉惠學生。
金門縣政府昨日召開研商金門縣學生實施交通票價補助作業相關事宜會議。會議昨日下午三時起,在縣政府第二會議室召開,由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主計室、教育局、行政室、車船處,以及航空公司、海運、航運、船務公司均派代表與會。
會中,盧志輝指出,本縣交通券上路,但去年並未完全使用,且只在航空領域規劃,未擴及到海運部份,經民眾反映,縣長李沃士也相當關注,教育局因此研議將補貼實施辦法做修正。
教育局課長徐國成則表示,就原訂「金門縣政府學生航空票價補貼實施辦法」,教育局已在三月三日做修訂,名為「金門縣九十九年度學生交通票價圖書文具補貼實施辦法草案」,將送縣府法規審查小組審查,經縣務會議通過後,最快在今年四月中旬以後實施。補助額度仍為每人每年新台幣四千元,分上、下學期核撥,每次核撥新台幣二千元。
昨會中,航空、海運業者代表也就交通券在搭船上,應限金門地區使用,或購買來回票,否則到對岸因使用人民幣匯率問題恐不宜;並建議面額應考慮十二歲以下學童及具有殘障身分學生,能有二百五十元面額因應。
對此,盧志輝感謝航空、海運、船務公司共同促成,對後續相關細節和簽約事宜,並請教育局再做進一步研議。
縣府交通旅遊局指出,為實質照顧金門縣學生政策,擴大學習領域,減輕學生赴各地觀摩交通費用負擔,金門縣政府爰邀集台金航線各航空公司、小三通航線船運(務)公司,召開本次會議。共同研商金門縣學生實施對外交通補貼措施,及相關配合辦理事宜。
交通旅遊局指出,實施作業程序與方式上,在適用對象方面,以設籍於金門縣之學生及就讀金門縣地區學校之學生。購票方式,學生持交通圖書券向各航空公司或船運(務)公司櫃檯購買台金航線機票或小三通航線船票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由櫃檯服務人員查驗與交通圖書券之使用人無誤後,依交通圖書券之票面金額辦理票價墊付。
至於航空公司及船運(務)公司申請撥款窗口及程序上,航空公司及船運(務)公司於每月十五日前檢附前一個月墊付之交通圖書券及補貼統計表送金門縣政府(教育局)核銷撥付,金門縣政府於每月二十五日前完成全數付款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