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遭檢方求刑洪允典喊冤﹕司法會還他清白
金門地檢署昨日將縣議員當選人洪允典及其樁腳周水金,以涉嫌賄選提起公訴,分別求刑六年與四年。對於檢方的動作,洪允典喊冤,強調司法會還給他清白。
金門地檢署指出,洪允典係金門縣第五屆第一選區縣議員選舉候選人,為求能順利當選,涉嫌與周水金共同對於有投票權人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約使投票支持。
檢方表示,洪允典是於去年十月間某日,在金門縣不詳地點,以每票新台幣五千元的代價,請周水金尋求設籍於金城鎮可供賄選買票的對象,並當場交付賄款五十萬元,惟周水金恐有人收錢,但不投票支持洪允典,又將其中三十五萬元返還。
檢方指出,洪允典、周水金所為,均係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行求賄賂罪嫌,洪允典並被從重求處有期徒刑六年,周水金求刑四年,併均宣告褫奪公權六年。
對於涉嫌賄選遭到起訴,洪允典昨在受訪時表示,他從未請周先生幫忙助選,這件事從頭到尾都是一場選舉誤會,他強調從政以來,已連任四屆議員,從未運用不正當的方法贏得勝選,平常也很熱心公益,行事作風坦蕩,這些鄉親都是有目共睹,更強調司法一定能還他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