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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光樓招商登記延至25日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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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莒光樓現為觀光客參訪金門必遊景點。縣府規劃導入「賣店」及「特色攤販」。(翁碧蓮攝)

莒光樓現為觀光客參訪金門必遊景點。縣府規劃導入「賣店」及「特色攤販」。(翁碧蓮攝)

莒光樓現為觀光客參訪金門必遊景點。金門縣政府為增加商業機制及提昇就業機會,規劃於以「莒光樓」園區為試點,優先導入「賣店」及「特色攤販」,提供經營種類如咖啡吧、紀念品、特產等。並辦理招商登記,登記時間展延至3月25日,3月26日公開抽籤,規劃8個攤位的賣店區,請符合資格鄉親把握機會。
金門縣政府展延變更莒光樓攤販集中區攤(鋪)位申請使用登記時間,自即日起至3月25日上班時間,於金門縣商業會(住址:金門縣金城鎮珠浦東路4巷35號3樓,電話:082-325337);原99年3月19日前登記之民眾資格仍予保留;原規劃設置6個攤位,現變更為8個攤位的賣店區。
縣府建設局針對展延、變更莒光樓攤販集中區攤(鋪)位申請使用登記,係依99年3月8日原簽核修正辦理。並於今天辦理公告,公告事項主要修正原3月15、16日公告莒光樓攤販集中區招商內容。主要為提昇地區就業機會、多元化商品特色。
依公告修正內容規定,使用人應於簽約日前,應依規定向金城鎮公所申辦一般性攤販營業許可證。金門縣攤販輔導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規定,申請一般性攤販證,應於本縣設籍4個月以上。
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為限:單親家庭。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有工作能力者。無固定職業及收入,負家庭主要生計者。原領有攤販證或本縣攤販輔導管理自治條例公布施行前列管有案之攤販,申請繼續營業者。已准許設置之攤販集中區內已有攤位及營業之事實,檢附攤販自治管理組織證明報主管機關查核屬實者。其他經縣府公告准予申請者。
縣府建設局指出,規劃莒光樓園區導入商機,為遊客提供服務,預計徵求使用人8名(備取同類額8名),包括小吃、農特產品類3名(簡稱「食」):食1(3m×6m)使用費每月3,000元;食2、食3(4m×3m)使用費每月2,000元。飲料類(簡稱「飲」)3名:飲1~3(2m×3m),使用費每月1,000元。文創、工藝品類2名(簡稱「藝」)2名:藝1~2(2m×3m),使用費每月1,000元。
縣府建設局表示,每月每人並應各繳清潔費200元;使用費、清潔費採半年繳,並繳交一次性保證金5,000元。採分類登記,一戶登記一攤(鋪)為限,登記人數若溢額數則辦理公開抽籤;縣府並得指定攤位販售種類,申請人若無法配合,由備選依序遞補。預定於99年3月26日上午10時假金門縣商業會2樓會議室辦理公開抽籤(請登記人務必到場),公布結果。
據了解,莒光樓是一幢仿古宮殿式的麒麟閣三層樓建築,民國41年由名建築師沈學海所設計,用來表彰在金門歷次戰役中英勇官兵的事蹟,外觀雄偉、氣宇非凡。樓內規劃為展示館,展示館史及金門現況等歷史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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