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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賄選歐陽儀雄求刑七年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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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第五屆縣議員選舉賄選案,金門地檢署昨日以涉嫌賄選,起訴已經當選縣議員的歐陽儀雄,並具體求刑七年及褫奪公權十年。歐陽儀雄表示,期待司法還他清白。
 金門地檢署指出,歐陽儀雄為求縣議員選舉當選,於去年八至十月間,與陳媽愛、邱俊良、薛南昌等人,共同基於投票行賄的犯意聯絡,涉嫌以每票新台幣五千元代價向選民買票。去年十二月間,協助賄選的陳、薛、邱等三人,已依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提起公訴。
 金門地檢署表示,被告歐陽儀雄為求勝選,以金錢賄選,嚴重敗壞金門選風,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向法院提出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七年並宣告褫奪公權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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