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水應獎助學金受理申請
金門縣政府代辦「楊水應先生紀念雙親獎助學金」,自4月1日起至4月15日止受理申請。歡迎符合申請條件者,在期限內檢附相關證件寄金門縣政府教育局「楊水應先生獎助學金委員會收」。申請表請逕至教育局網站下載。
楊水應先生為紀念其雙親撫育之恩並鼓勵同鄉(金門籍)清寒子弟努力向上 精神,特委託縣府設立該項獎助學金。獎助學金由楊水應先生捐助新台幣捌拾萬元整存入土地銀行,壹佰肆拾萬元整存入信用合作社,每年孳息所得作為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設審查委員會,由金門縣政府教育局長、金門高中(職)校長及五所國中校長擔任委員,負責審查,並由教育局長擔任召集人。獎助學金有關業務,由縣府教育局代辦。
縣府教育局指出,申請者以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專科、高中、高職,日夜間部金門籍低收入戶子女為限。獎助學金每年分上、下兩學期申請,名額分配:
│研究生(含博、碩士)二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公私立大學五名,每名新台幣陸仟元整。
│公私立專科三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
│公私立高中(職)每學期六名(高中三名、高職三名,如其中一類名額有剩餘,由另一類合格人選中遞補,即高中(職)錄取六名),每名新台幣肆仟元整。
申請獎勵學金最低條件: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大專(含研究生)前學期操行成績75分以上,高中(職)須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若已完成銷過者不再此限)。
縣府教育局表示,申請獎助學金之學生應繳驗證件包括申請書。戶籍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前學期成績通知單。前列證件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