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局成立土地諮詢服務處民眾稱便
金門縣地政局開設「離島建設條例購回土地諮詢服務處」,專人提供服務,開張以來,民眾感受到服務,也在地政人員的協助下,提出各項申請購回戰地政務期間為政府機關徵收、價購或徵購之土地案,爭取應有的土地權益。
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於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經總統公布修正施行,施行迄今已一年有餘,地政局已接受近200人次查詢,縣長李沃士對於金門土地問題非常關心重視,日前率縣府團隊和金寧基層幹部座談時更要求地政局要加強宣導,並成立「離島建設條例購回土地諮詢服務處」,積極為民服務。
地政局隨後立即成立服務處,這幾天,有許多民眾相繼前往洽詢相關土地問題,並感受到專人服務的方便,在提出申請的過程中,會更加順利。
地政局指出,民眾欲依該條例申請購回土地時,首先面臨的問題是如何找出戰地政務期間為政府機關徵收、價購或徵購之土地標示,沒有土地標示就沒有辦法申請,惟金門縣地籍電腦化始於民國八十七年十月間,戰地政務期間之土地登記均以人工繕寫方式辦理;因此,若要尋找土地所有權人於戰地政務終止(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前被徵收、價購或徵購之土地標示,並無法以電腦達成;為此,該局以人工翻找電腦化前之人工登記簿方式,找出三千零七十八筆公有土地,業已公布於該局網站供民眾查詢。
地政局也秉承李縣長關心金門鄉親土地權益,日前特別邀集財政部國有財產局金馬分處、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及國防部軍備局等協調各單位成立單一窗口,便利民眾諮詢及申請,並於該局成立「離島建設條例購回土地諮詢服務處」,以單一窗口、專人為民服務,提供民眾申請諮詢服務及協助申請人整理申請所須文件,以利民眾向各管理機關提出申請。民眾若無法依網路清冊完成查詢時,得向地政局申請調閱地籍圖確定土地位置或提供舊地段地號,洽諮詢服務處承辦人協助確認土地標示,或以電話082-321177轉104陳惠生諮詢購回土地相關事宜。
地政局也提供各管理機關受理單一窗口:國防部軍備局│金門分遣所:電話082-335807、傳真082-334726、承辦人:盧秀蘭。收件信箱:金門郵政90596-1號信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國產局金馬分處:電話082-353898轉109、傳真082-353834、承辦人:莊惠蘭。地址:金門縣金沙鎮成功路1號。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電話082-313100轉140、傳真082-313134、承辦人:企劃經理課長蘇承基。地址:金寧鄉伯玉路二段460號。金門縣政府│財政局:電話082-318823轉2226、傳真082-311021、承辦人:呂彩娥。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