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回收三部曲環局宣導
你有發現生活周遭有愈來愈多商品內附電池嗎?舉凡計算機、遙控器、時鐘、手電筒……、或元宵節慶發放的小提燈,都看得到電池的蹤影。金門縣環保局呼籲,請民眾於使用乾電池時,把握「電池回收三部曲」│「購買電池認標示」、「剩餘電力要利用」、「使用完畢需回收」的原則,妥善回收乾電池。
金門縣環保局呼籲,製造、輸入、販賣含電池商(贈)品的業者,應自行檢視或要求供貨業者確認內附電池有無符合規定辦理責任業者登記、申報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及標示回收標誌以及汞含量確認文件字號等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環保局指出,商品內附電池於電力耗盡時,除了民眾應將廢電池取出回收外,企業應有便利民眾妥善將內部廢乾電池取出回收之設計考量,並呼籲企業研發的商品,應以綠色設計為前提,從源頭設計減量或避免使用乾電池。
因電池含有害物質、體積小,提燈內不論是使用錳鋅及鹼性乾電池或鈕釦型電池,民眾都應該慎選有回收標誌的乾電池,其中筒型錳鋅及鹼性電池於產品包裝明顯處標示「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的字樣產品。
環保局表示,廢乾電池因含有鉛、鋅、鎳、鈷、鐵、鋰及對環境危害最大的汞和鎘,若任意棄置會污染土壤及水源,人體透過食物鏈吸收重金屬,汞會導致中樞神經障礙,鎘會使骨頭產生病變,鉛會影響神經系統發育、幼兒智力也將受到影響。即使經過焚化爐燃燒,其所產生重金屬仍殘存在灰渣中,是環境污染的一大殺手,因此希望透過廢乾電池回收工作,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同時將回收的電池抽取未完全用完的資源再利用。
為了加強宣導正確使用、回收電池的觀念,環保局特別提醒民眾把握使用電池三部曲│「選購電池認標誌」、「剩餘電力要利用」、「使用完畢需回收」的原則,即可將含電池的商品,於電力耗盡或商品不使用後,妥善將廢乾電池取出回收。
民眾如有進一步乾電池回收的相關資訊要求,可撥打免付費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您幫我清一清)或至環保署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材質專區/廢乾電池類)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