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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加油站西甲民眾質疑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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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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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局表示,金沙鎮沙港劃段628號土地的加油站開發案是依照法令規定辦理,並無不法。
(張建騰攝)

建設局表示,金沙鎮沙港劃段628號土地的加油站開發案是依照法令規定辦理,並無不法。 (張建騰攝)

 環島北路、環島東路二段與沙青路的丁字路口北側(即金沙鎮沙港劃段628號土地)目前有加油站正在興建;民眾質疑其合法性;不過,金門縣政府建設局表示:「相關程序均依照法令規定辦理,並無不法之違失現象」。
 金沙鎮汶沙里「西甲」一帶居民,對上述加油站的開發顯得很不歡迎,昨天聚集了一些民眾,在工地表達抗議,焦點卻指向金沙水庫的候車亭。
 配合加油站的開發,車船處昨天辦理會勘,要將現有候車亭往南移十五公尺,以免將來公車與出入的車輛會產生交通上的不安全。
 不過,西甲居民卻於多方探聽後,認定加油站可以開發的條件是要先遷移候車亭,然後建設局才會發照;不過,居民並未同意遷移候車亭,因此可能有人假造民意。
 對於民眾的質疑,建設局澄清,加油站的許可與否,與候車亭並無關聯。車船處長許一傑表示,候車亭的遷移,單純只是加油站要設立,因此車船處於昨日辦理會勘,預計向南遷移十五公尺,以策安全。
記者張建騰/綜合報導
 針對金沙鎮汶沙里民眾抗議設置加油站案,金門縣政府建設局昨夜做出說明,該案是由金門大展有限公司申請,最初因為基地緊鄰金沙水庫候車亭,恐有影響交通安全之虞,故曾予以退件。
 不過,九十八年五月,金門大展有限公司向車船處提出因應措施,車船處已同意由其負責候車亭遷移費用,金門縣政府乃於九十八年六月五日依「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八、九條規定同意籌建;惟若加油站施工後未能完成候車亭遷移工作,金門縣政府將暫緩核發加油站的經營許可執照。
 金門車船處處長許一傑昨夜表示,由於金門大展有限公司願意付費遷移,車船處基於交通安全,已同意遷移,並於昨天辦理會勘;因此,本案並沒有候車亭不能遷移的問題。
 許一傑表示,候車亭的遷移與否,與建設局核准加油站的興建並無關聯;在候車亭遷移前暫緩核發經營許可執照的做法,主要是為了交通安全上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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