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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就學津貼逾8千人受益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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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學子有福了!本縣學生就學津貼(縣籍旅台就學學生)自5月3日起至5月31日止受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請符合申請條件者檢附相關證件,本人或委託親友至縣府教育局申請,別讓自己權益睡著了。
 據縣府教育局統計,本縣去年首度實施學生就學津貼福利,申領包括有高中職、金門技術學院及旅台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受惠共計8千1百15人,高中(職)生每學期發給新台幣2,500元整之就學津貼。大專院校學生每學期發給新台幣5,000元整之就學津貼。
 申請資格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在學學生,凡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金門縣學生就學津貼:學生本人設籍本縣10年以上現仍設籍本縣。曾就讀於本縣國小、國中或高中(職)合計滿6年以上。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單位之教育補助或其他享有公費待遇。
 學生就學津貼申請,(不含研究所、各類在職班、假日班、社區大學、空中大學、空中行、商專、夜間部、進修學士班、教育推廣學分班、各級補校、學士後各學系及大專院校延畢學生)。
 申請應檢附證明文件包括申請表(可至金門縣政府教育局網頁右側就學津貼/交通圖書券申請區下載)。學生證影本(須蓋有註冊章【如未蓋註冊章者需另檢附註冊繳費單】)。申請前10日內之個人戶籍謄本(須能證明學生本人設籍本縣10年以上)。
 有關國小、國中及高中之畢業證書影本或於金門就讀滿6年以上之就學證明(請逕向原就讀學校申請)【已申請過者得免附】。學生本人金融帳戶封面影本。申請人私章(如委託他人代理申請者,受託人亦應攜帶私章)。
申請應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由本人或委託親友至教育局申請。郵寄申請(寄至: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教育局收,並請註明:「申領學生就學津貼」)。教育局審核通過者一律由縣府將就學津貼匯入申請人帳戶。審核未通過者另行通知。
 縣府教育局表示,發放額度1.高中(職):每生每學期發給新台幣2,500元整之就學津貼。2.大專院校學生:每生每學期發給新台幣5,000元整之就學津貼。五年制專科學校學生前三年比照高中(職)學生發放,後二年比照大專院校學生發放。申請案申請人無須繳付任何費用,縣府不會主動通知申請人繳付任何費用或要求退費,請慎防詐騙行為(查證電話:082-325-630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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