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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七食品食在讓人不放心

發布日期:
記者: 李金鎗/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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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衛生局昨天聯合金門縣警察局刑警隊前往稽查宣稱保健功效的食品,並封存販售的數項食品。(李金鎗攝)

金門縣衛生局昨天聯合金門縣警察局刑警隊前往稽查宣稱保健功效的食品,並封存販售的數項食品。(李金鎗攝)

金城鎮莒光路有聚眾銷售的活動,陸續遭人檢舉有非法賣藥的行為,金門縣衛生局昨天聯合金門縣警察局刑警隊前往稽查,並未發現有販售藥物之情事,但查獲高價卻宣稱保健功效的食品,並帶回七項違規食品,將進一步針對「標示違規」或「成分不符」的違法情形進行處分。
金門縣衛生局昨天聯合金門縣警察局刑警隊、縣府消保官、金城分局,查獲「胺基酸滋養膠囊」、「植物發酵食品」、「高麗錦山紅蔘鹿茸」等食品,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成分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者)。另積點贈送的食品部分則有「松鼎高鈣牧草芝麻粉」、「香筍」、「台南意麵」等食品,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標示違規);積點贈送的「紫黑米」則因標示宣稱療效,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宣稱療效)。
健康家族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自過年後,在金城鎮莒光路有聚眾銷售的活動,陸續遭人檢舉有非法賣藥的行為,但昨天,衛生局聯合金門縣警察局刑警隊、縣府消保官、金城分局前往稽查,並未發現有販售藥物之情事,但查獲高價卻宣稱保健功效的食品,並帶回七項違規食品,將進一步針對「標示違規」或「成分不符」的違法情形進行處分。
衛生局表示,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規定,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否則將被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鍰;負責人被查獲後,向衛生局表示是「現在」才了解。
衛生局昨日並封存健康家族販售的數項食品,包括:「胺基酸滋養膠囊115盒」、「植物發酵食品37盒」、「高麗錦山紅蔘鹿茸215小盒」等食品,衛生局將進一步查明是否有成分不符的情形。至於「松鼎高鈣牧草芝麻粉」、「香筍」、「台南意麵」、「紫黑米」等食品因標示違規,將移製造商所轄外縣市處分。
衛生局特別提醒地區年老鄉親,切勿貪得紀念品,以免花錢又傷身。購買、使用來路不明的藥物行為影響人體健康甚巨,民眾對於藥物使用應堅持使用經過衛生署許可的藥品,對於藥物使用有疑問時,應請教醫師或社區藥局的合格藥師,以保護自己與家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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