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節家戶配酒7至16日巡迴各村里實施
端午節家戶配酒來了!金門縣政府將自5月7日起至16日止,巡迴各鄉鎮各村里實施端節家戶配酒作業,凡符合申購居民皆可配售一公升特選金門高粱酒1打 (2箱)共計12瓶,每瓶400元,總計新台幣肆仟捌佰元整,請於排定期程內攜帶戶口名簿、印章等證件前至各村里公所申購,共歡度端午佳節。
金門縣政府為因應端午節期間縣民對金門高粱酒需求,今年端節家戶配酒將自5月7日展開,配售日期金城鎮5/7至5/9;烈嶼鄉5/10至5/12;金湖鎮5/12至5/14;金沙鎮5/13至5/15;金寧鄉5/14至5/16;申購天數為3日。各村里得視實際配售狀況延長配售1至2日。逾期領取者以棄權論。
據縣府財政局指出,端節家戶配酒以4月16日為戶籍作業基準日。申購資格限95年12月31日前曾設籍本縣者,回復設籍本縣滿1年,且於今年6月16日年滿20歲以上之縣民。經戶政事務所依法將其戶籍遷至戶政事務所者,不符合配售資格。
至於,長期居住本縣但受限於戶籍法等規定未取得戶籍之9位民眾(金湖鎮8位、烈嶼鄉1位);以及外籍配偶已符合家戶配酒申購資格,與原配偶離婚後仍合法實際居住本縣者,均符合申購資格。已於99年春節家戶配酒辦理登記核准申購現仍在籍者,免再辦理登記。
值得注意的是,若有被檢警調機關通報為具指標性未實際居住人口待查證者,請按各該鄉鎮配售期程內,前至金酒公司寧山庫(烈嶼鄉為烈嶼供銷站)營業時間內〈配售期程末日為假日者,得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憑國民身分證正本辦理申購,可委託二親等以內成年親屬憑身分證及證明文件正本代為申購。
縣府財政局表示,若民眾有開立購買憑證之需求,請各村里長先行登記有需求之民眾,再由各鄉鎮公所統一開立購買憑證。各鄉鎮村里配售本酒品,如有剩餘一律退送金酒公司,嚴禁轉售牟利,違者議處或法辦。依菸酒管理法規定,各鄉鎮村里不得將酒品售予未成年人。烏坵鄉位處偏遠配售作業參照本計畫援例辦理。(喝酒請勿開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