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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獲仿冒品市價逾五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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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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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查獲販賣仿冒知名品牌皮件案,依法究辦。(照片由金城分局提供)

 警方查獲販賣仿冒知名品牌皮件案,依法究辦。(照片由金城分局提供)

 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會同金湖分局在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某服飾店查獲販賣仿冒知名品牌皮件案,扣得仿乃固喜歡固喜公司、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萬寶龍文具公司、普瑞得有限公司、布拜里公司、康斯泰克斯公司、卡地亞國際公司、勞力士公司、埃爾梅斯國際等世界知名品牌皮件一百二十餘件,真品市價行情超過新台幣五百萬元,警方於調查後,依違反「商標法」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金城分局指出,該分局幹員於今年三月間接獲情資,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某服飾店林姓負責人,在該店二樓公然陳列印有「GUCCI」、「LOUIS VUITTON MALLETIER」、「CHANEL」、「MONTBLANC」、「PRADA」、「BURBERRY」、「ErmenegildoZegna」、「CARTIER」、「ROLEX」、「HERMES」等商標圖案之皮夾、手提包、手錶及筆等仿冒物品,並以新台幣1,580、1,980、2,980、3,980、4,980元不等價格販賣給不特定人士,以牟取暴利。
金城分局偵查隊於蒐證齊全後,於上月初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及法院申請搜索查緝,在該店扣得仿冒皮夾、背包、手錶及筆等計一百二十餘件,經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核准註冊,而取得商標專用權之「固喜歡固喜公司」、「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薈萃商標協會」、「唐朝智慧財產有限公司」等鑑定確屬仿冒品,總侵權市價新台幣五百六十七萬九千元。將林姓民眾依違反「商標法」法辦。
金城分局長吳在堂指出,為貫徹執行內政部警政署『緝仿專案』,維護我國國際聲譽與肅清地區仿冒品,保障合法廠商與消費者權益,將秉持打擊不法之決心,持續取締以假亂真之仿冒品案件。他也呼籲一般商店更不要因利潤高或貪得一時之小利,鋌而走險販賣侵害他人享有商標權之贗品,以免觸犯「商標法」之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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