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中央政策縣農會開辦農地銀行為老農建立退休機制
為擴大農業經營規模,活化農地利用,促進農業轉型升級,農委會擴大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金門縣農會也接受農委會委託辦理這項「農地銀行」業務。縣農會指出,有意承租農地的農友(佃農)及欲出租農地的地主均可向縣農會推廣課洽詢,電話三二二三七六。
縣農會指出,「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係指政府輔導無力耕種之老農或無意耕作之農民,將自有土地長期出租給有意願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之農業經營者,促進農業勞動結構年輕化,並使老農安心享受離農或退休生活。同時,政府協助有意承租農地擴大農業經營者(大佃農),順利承租農地長期耕作,改善農業經營結構,降低生產成本,提高農業經營效益及競爭力。
縣農會指出,農業面臨農民高齡化問題嚴重,農村勞力老化迅速,年輕後繼經營者難尋,且農戶平均規模狹小,農地坵塊細分零散,經營缺乏效率,政府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就是希望能解決農業所面臨小農、老農、農地休耕閒置及農業競爭力不足等問題,並藉由推動企業化經營,提高整體產業競爭力。
有關「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的相關說明,縣農會指出,如有透過農地銀行辦理租賃契約,他日遇天然災害造成作物損失,可直接到農地銀行查詢該農地的相關資料做為憑據,將比照「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相關規定,以專案補助方式辦理。
農會也提到,有很多農地在地主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某些農戶拿去耕種小麥、高粱等作物,如遇到有農地上的糾紛時也沒有憑據證明該農戶有使用該農地耕作之事實,造成地主的權益受損,如果有透過農地銀行辦理租賃契約,那農會就能以居中的角色,來保障地主或農民的權益。
農會表示,大佃農若透過農地銀行承租農地,經農會進行資格審查,如果符合小地主大佃農資格(1)就可以依據「小地主大佃農貸款要點」,提供大佃農租金無息貸款及經營低利貸款等融資優惠措施;(2)提供大佃農企業化經營輔導與補助;(3)基礎環境改善補助;(4)產、製、儲、銷設施補助;(5)企業化經營管理之輔導與諮詢服務;(6)健康安全農產品驗證輔導與補助。
「小地主大佃農」也是在替老農建立退休機制,農會說,小地主將農地全部出租,如符合年滿65歲、投保年資達15年以上,可以繼續維持農保資格者,但需在簽訂委託租賃契約時提出,並由受委託農會移請戶籍所在地之農會(投保單位)檢核是否符合農保資格。
農會也表示,如農地辦理租賃契約且有提供他人申請農保者,應注意農保資格與規定的相關問題。至於租金金額、收租方式、收租時間,農會並無統一訂定標準,由出租人與承租人雙方自行決定即可。
若農民有農地想出租可持地籍圖、地籍謄本、本人身分證等證件到農會推廣課辦理託租賃契約,或上農地銀行的網站登錄農地委託資料,便會有專員來為您服務或到府上為您詳細解釋,協助您辦理相關手續,費用全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