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爆竹一批遭到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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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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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兩百四十公斤的爆竹因為沒有「內政部爆竹煙火認可標示」而遭到查扣。(張建騰攝)
金門縣消防局、金湖消防分隊、金門岸巡總隊料羅安檢所昨天在料羅港查扣一批沒有「內政部爆竹煙火認可標示」的排炮和鞭炮;數量達一千兩百四十公斤。
這批疑似非法爆竹是由台北商港運抵料羅碼頭,價值約二十多萬元;貨物上船之後,台北港的安檢單位通報金門相關單位進行檢查。
金門消防局預防課課員蔡承裕、金湖消防分隊分隊長周柏彰、小隊長陳梓和、承辦消防員陳平等,接獲通報後,於下午二時以後,陸續趕到現場進行了解,並請貨主拆封檢查,結果找不到任何「內政部爆竹煙火認可標示」。
消防人員希望貨主可以提供任何合格證明,但因貨主無法提出證明;下午六點多,消防人員便依照《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進行扣押。
對於安檢人員和消防人員的檢查,貨主及相關人員原本直斥擾民,有些港埠人員也站在貨主的立場;相關人員還振振有詞地說:金門各家店都是這種爆竹;誰(台灣的供應商)要開出證明,誰就得關門……。立委陳福海的助理也到場關心事情的始末。
不過,蔡承裕、周柏彰等人告訴對方,這樣的檢查,目的也是在保障貨主的安全,以免貨主自己成為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