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酒駕警方明起大執法
為防制酒後駕車等惡性違規所肇致之重大車禍發生,縣警局賡續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嚴懲惡性交通違規」政策,從明(二十三)日起一連三天針對酒後駕車、超速行駛、未戴安全帽、未繫安全帶、闖紅燈等交通違規行為加強取締,以遏制酒駕等重大違規所肇致之車禍發生。
依據縣警局統計資料顯示,地區四月份取締惡性違規件數,酒後駕車違規項目計二十一件,較三月份廿四件減少三件;在闖紅燈違規項目計取締二十六件,較三月份十五件增加十一件;另在未戴安帽違規項目計取締六十二件,較三月份八十一件減少十九件;未繫安全帶違規項目計取締四十六件,較三月份六十九件減少廿三件。從此數據顯示,地區酒後駕車、未戴安全帽、未繫安全帶等違規案件似乎因該局加強取締勤務而有所減少,然為了遏制類似酒駕等重大違規或未戴安全帽、未繫安全帶等於不慎發生交通事故後所肇致之重大傷亡發生,縣警局將持續配合警政署「嚴懲惡性交通違規」政策,於廿三日、廿四日及廿五日一連三天,律定交通隊、保安隊、各分局所屬分駐(派出)所及警備隊等單位於地區重要路段編排勤務,針對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未戴安全帽、未繫安全帶等違規行為加強取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