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專業評鑑籲請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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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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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教育局學管課經在金門縣九十八學度國民中、小學(含幼稚園)第二次校(園)長會議中提案,建請各校鼓勵校內教師踴躍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以提升學校教學成效。
縣府教育局指出,教育部九十五年四月三日發布「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後於九十八年二月六日修正,將試辦名稱修正為「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目的在協助教師專業成長,增進教師專業素養,計畫內明定由學校自願申請,及學校教師自願參加之方式辦理,評鑑方式分為教師自我評鑑(自評)及校內評鑑(他評),評鑑內容包含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研究發展與進修、敬業精神及態度等項。
教育局並指出,截至九十八學年度止統計,僅金門縣與連江縣未有學校提出申辦,教育部推行此政策已屬教育趨勢,對於推展提升教育素質有實質幫助,九十九年度申辦條件已無參加教師比例之限制(九十六、九十七年度限制校內教師參與比例應達百分之四十以上或人數達二十人以上;九十八年度限制校內教師參與比例應達百分之三十以上或人數達十二人以上;惟各年度申辦均應經校務會議提案同意),請各校校長進行宣導,改變教師舊有評鑑觀念,鼓勵其參與,以提升學校教學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