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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花蛤仙子〉選拔開始報名了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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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的花蛤仙子第一名是李依文。(資料照片/張建騰攝)

第四屆的花蛤仙子第一名是李依文。(資料照片/張建騰攝)

「夏豔‧金門-2010金湖鎮海灘花蛤季系列活動」之「花蛤仙子選拔」開始報名了!
 花蛤仙子第一名的獎金是三萬元,當選人將成為花蛤保育宣言的代言人,以及金湖或金門地區觀光活動的代言人。
 花蛤仙子的選拔,對象為十六歲到二十八歲的女性(限中華民國國籍),預定招收十五名參賽者。
 根據主辦單位金湖鎮公所的說明,花蛤仙子選拔的報名日期是從見報日(今天)開始,截止日期為今年的七月二日。
 報名方式可以採直接送件報名、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或是以電子郵件報名。主辦單位金湖鎮公所的地址為「金門縣金湖鎮林森路2號」;電話為「082-332528」。
 以電子郵件報名者,報名資料請傳送「chanfunv@yahoo.com.tw」或「chanfunv@msn.com」。
 報名表可向主辦單位金湖鎮公所索取,或是由金湖鎮公所網站下載(http://www.kinmen.gov.tw/Layout/sub_B/index.aspx?frame=41)。報名表上應附二吋「大頭照」,並應填寫以下基本資料:參賽者姓名、出生年月日、最高學歷、聯絡方式、戶籍地址、目前就讀學校(目前從事工作)、一百字以內自我介紹。
 報名者還必須以郵寄方式寄送以下資料給金湖鎮公所觀光課:「四乘六」吋或「五乘七」吋的個人生活獨照;錄製一分鐘的自我介紹影片、兩分鐘以內的才藝表演影片-影片應使用wmv、avi、mov、mpeg等通用格式。參賽者若無法提供以上三項照片及影片,一律以棄權論。資格條件若符合者,金湖鎮公所將會以電話通知參加決賽。
 被通知參加決賽者,應於今年七月十一日(星期日)下午六時到成功出海口廣場(正義農漁休閒園區)報到。已報到者,將於當日下午七時起,按順序上台走秀,向評審及觀眾進行自我推薦及接受機智問答;此外,還必須在晚會活動中進行才藝表演。
 根據主辦單位訂定的比賽辦法,初選的評分標準如下:創意與自我表現占15%;容貌儀態佔35%;言語表達佔15%;才藝佔35%。初選成績僅做為進入決賽與否之標準。初選是根據送件資料及影片進行篩選。
 決賽的評分標準如下:服裝造型佔20%;容貌儀態及走秀佔30%;機智問答及言語表達佔20%;才藝表佔演30%。
 進入決賽者,主辦單位將補助每名參賽者新台幣三千元的治裝費。參賽者往返台金的交通費,得由主辦單位補助一趟(來回程)機票;該筆費用是以實支實付為原則,參賽者應出具航空公司購票證明或登機證票根。
 決賽將錄取前三名,各頒給花冠、彩帶、獎狀及獎金。第一名給新台幣三萬元獎金;第二名給新台幣兩萬元獎金;第三名給新台幣一萬元獎金。決賽將另選出最佳才藝獎、最佳儀態獎、最上鏡頭獎等三個獎項,各頒給獎金彩帶與獎狀;獎金都是五仟元。
 辦法中還規定:決賽當日,參賽人員應完成個人化妝,並穿著合宜的禮服、舞台裝出場。決賽時的才藝表演,如有舞群、輔助者參與表演,應事先報備;所需的配樂CD則應事先提交主辦單位。
 此外,決賽前將,主辦單位將安排專業老師進行集訓與指導;為提升參賽水準,請參賽者配合參與。
 根據主辦單位訂定的選拔辦法,前一屆(第四屆李依文)已獲選第一名的花蛤仙子不得參與本屆的花蛤仙子選拔,但將獲邀出席決賽後的交接儀式。
 主辦單位保有活動內容及時間變更的權利,並有權發表參賽過程的照片、影片與參賽者的圖文,或加以擷取、重製、另製成冊,但不另外致贈酬勞。
前幾屆的花蛤仙子第一名包括:李依文(第四屆)、林佳蓉(第三屆)、楊珮君(第二屆)、呂憶琳(第一屆)。
 金湖鎮公所表示,藉由前幾屆金湖鎮花蛤仙子的選拔,已能有效達到推廣海濱休閒活動的目的,希望今年做好傳承交替,延續熱潮,由新的花蛤仙子代言金湖觀光產業,創造深度觀光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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