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制舊改新限月底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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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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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新、舊制選擇期限到今年6月底止,金門縣政府社會局提醒,目前仍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如果想要改選新制,應依法提書面資料在6月30號前交由雇主或事業單位改選;建議勞工朋友仔細評估,以目前的工作年資、未來的服務時間,選擇對自己最優的退休制度,才領到更多退休金。
勞退新制在94年7月1日上路,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退新制開辦後,才進入職場的上班族,或是勞退新制開辦後跳槽的上班族,一律選擇勞退新制,如果新制開辦時,仍在原有公司服務,就可選擇繼續沿用勞退舊制或是改選勞退新制。
縣府社會局指出,依照勞退條例的規定,原本選擇繼續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在勞退新制實施的5年內,即今(99)年6月30日前可改選適用勞退新制。勞退制度的選擇權掌握在上班族自己手中,千萬得注意自己的權益,尤其是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年資已經滿30年的上班族。
據舊制退休金的計算方式,前15年年資,每一年有2個基數;超過15年的年資,每滿一年給與1個基數,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上限。年資滿30年的上班族,已達到45個基數的限制,如果繼續沿用舊制,超過30年之後的年資全都屬於無效年資,無法算到退休金裡面,因此改為新制才有利。
縣府社會局表示,舊制勞退金計算,每個基數相當於1個月的平均工資,相較於新制勞退金,每月雇主提繳6%計算,1年下來就提繳了相當於72%。若工作年資還有2年才滿30年,改選勞退新制後,雖然最後2年的退休金每年少了28%的薪水,但之後的工作年資都可以累積新制勞退金,反而對資深者比較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