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國小校長出缺縣府著手遴選作業
金門縣98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今年國小有9個校長缺額,歡迎符合資格者檢附相關證件於6月29日(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逕送縣府教育局報名。遴選日期訂於7月3日(星期六),在縣府第三會議室舉行,預估17搶9,競爭激烈。
據了解,今年國中、小校長遴選分「連任」與「轉任」兩大部份;其中,原任校長參加遴選連任有9名(國小4名、國中5名),業經遴選委員會審查通過及縣長核定在案,並已獲人事室派令。至於,有8位現任校長申請「轉任」則必須參加遴選,再加上儲備候用校長有9名,預計有17位將參加這次遴選。
今年參加遴選學校及名額,國小正式缺包括有一般地區學校:中正國小、金湖國小、金沙國小等3校,合計3名。偏遠地區學校:金鼎國小、柏村國小、多年國小、安瀾國小、述美國小等5校,合計5名。特殊偏遠地區學校:上岐國小錄取1名。
至於國小浮動缺,連任中之現職校長參加者採浮動缺(原任校長有經遴聘至其它學校者方可開缺補實)。縣教育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九條暨「金門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要點」規定辦理。辦理遴選單位由金門縣政府成立遴選委員會辦理有關作業事宜。相關表件請逕至縣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km.edu.tw)下載使用。
據縣教育局指出,參加這項校長遴選資格,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參加各該階段校長遴選。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五(四)條國中(小)校長任用資格,並經縣府(含金門政委會)核發之國中(小)校長儲訓合格證明者。本年度任期屆滿之本縣國民中(小)學現任校長及連任中之現職校長。
曾任本縣國中(小)學校長者。曾任本縣偏遠、特殊偏遠學校校長屆滿一任後,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一般校長任用資格者,得參加一般地區學校校長遴選。參加偏遠或特殊地區校長遴選者,其資格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遴選時間訂於7月3日(星期六),在縣府第三會議室舉行,其詳細分配時間另行公布。申請校數:每一位報名者,最多可申請參加三個學校遴選。遴選評分標準:依學經歷背景占30%、辦學理念與方針占30%、儀表態度占10%、詢答與反應占30%、合計為總成績,並由各遴選委員依績序排列名次。
遴選成績計算:各校校長之遴選成績,以各遴選委員評列名次總和計算(若名次總和相同,則比較評定總成績,以總分高者為優先;總分仍相同者,則由遴選委員會投票決定);取最優者1至3名,簽請縣長圈選聘任之。
縣教育局表示,為優遇現任校長,現任校長申請參加原校遴選者,成績與其他候選人同名次時,給予優先排序。教育局表示,經錄取自99年8月1日起生效,未依規定時限到職者,撤銷其聘任。正式錄取名單在縣教育局網頁公告(http://www.km.edu.tw)並由縣府函知各參加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