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車輛改裝警方決加強攔檢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點閱率:420
字型大小:
 縣警局於夜間在地區重要道路針對疑似改裝車輛加強攔檢,以維安全、安寧。(莊煥寧攝)

縣警局於夜間在地區重要道路針對疑似改裝車輛加強攔檢,以維安全、安寧。(莊煥寧攝)

 邇來縣警局執行路檢時,常見少部分車輛車身、引擎、頭燈、防撞桿等變更,或喇叭、排氣管等音量過高,致影響行車安全、或製造噪音,該局已自日前結合縣公路監理所、環保局等單位,於地區重要道路針對疑似改裝車輛加強攔檢,計勸導頭燈顏色變更者計五件、排氣管變更者二件等,通知車主辦理臨時檢驗者計七件,有效遏制此類違規行為,以維護行車安全及地區安寧。
 縣警局指出,於日間或夜間路檢時,常發現部分車輛改裝未經審驗合格即將大燈改為氣體放電式頭燈(俗稱HD氦氣頭燈)、或未經核准加裝防撞保險桿等,然此類違規非完全屬於縣警局所能單獨執行取締工作,所以,為取締是類違規行為,該局已結合公路監理所針對此類違規車輛加強攔檢勸導取締,截至目前為止計勸導頭燈顏色變更者計五件,並通知車主辦理臨時檢驗,若經勸導改善仍不改善者,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處以新台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另針對部分車輛將排氣管消音器拆除、或變更排氣管、或變更喇叭等設備,製造噪音妨害安寧,該局亦結合環保局加強攔查取締,縣警局呼籲地區汽機車所有人勿任意變更車輛設備,除妨害行車安全外,亦將處以重罰。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以現有車輛所配備之車輛燈光即足夠照明,再加上地區主要幹道均設置有路燈,無需再將車輛大燈改為氣體放電式頭燈(俗稱HD氦氣頭燈),而且,如果改裝之後,於夜間使用可能會造成對向車道車輛駕駛人視覺上之短暫模糊,甚或造成意外事故,影響行車安全。縣警局局長柯昌良也呼籲地區駕駛人或車輛車主勿任意變更頭燈等設備,以維護地區行車安全。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