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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縣長力爭達陣消防局將增44員額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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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金門縣長李沃士向內政部江部長全力爭取下,本縣消防局組織規程業經修編完成,將增加編制員額44人。由於該局前因業務需要,向內政部爭取之消防替代役,將在民國104年募兵制實施前逐年遞減至零,該局為未雨綢繆乃提前面報李縣長,爭取所需基本員額,達到現階段消防人力120人。
 消防局編制修正案業經縣府法規審查小組於今年5月28日第106次會議審查完竣,同時經縣府第4次縣務會議審議通過,將由行政室依程序發布施行,並報考試院備查。其增加員額未列入縣府總員額計算內,換言之,對縣府總員額並無影響。
 縣消防局成立於民國89年5月9日,於民國93年2月21日配合金門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更改機關名稱為現制設五課、四室、一中心、二大隊、五分隊,置員額66人。民國94年7月1日奉核定修正編制,員額為76人迄今,因財政因素致未能編制足額120人。
 消防局這次修編所增加員額44人,以偏向基層消防隊員、小隊長、課員之基本人力為主。主要因應現有消防替代役有44人,在民國104年實施募兵制,其人力將逐年遞減至零。並由正式員額逐年遞補取代。主要以健全組織,強化災害防救能量,維護縣民生命財產之安全為考量。
 消防局修編所增加員額包括增列小隊長7人、課員6人,原教育訓練課修正為督察訓練課;另為配合消防車、救災指揮車、救護隊人員配置表標準,其中所增列之隊員31人,希望能充實基層組織基本人力。嗣後並視中央經費補助情形(或專案補助),再行考量能否逐年擴編,達到內政部所訂最低標2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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