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女宣導勞保相關法令
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辦,金門縣政府協辦的九十九年度勞工保險相關法令及年金權益宣導會,昨日下午在金門縣政府舉辦,並由勞委會科長陳美女等,就勞工保險法令及年金權益等作講解說明。
這場宣導會,昨日下午二時起在縣政府多媒體簡報室舉行,並有機關、社團等近六十人到場聽講。
陳美女指出,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事業單位之人員,如經雇主輪派定時到工者,應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規定由雇主辦理加保。而勞工保險條例並無試用期間免加保之規定,仍應於勞工到職之當日申報加保。至於從事兩份以上工作之加保規定,為受僱從事二份以上工作之勞工,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應由所屬雇主分別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
陳美女指出,被保險人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被裁減資遣而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者,由原投保單位為其辦理參加普通事故險,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而勞保年資未滿十五年,如果加計國民年金保險年資達十五年者,亦得請領勞保年資部分之老年年金給付。
她並指出,有關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條件上,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子女滿三歲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在給付內容方面,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六個月。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一人為限。父母同時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不得同時為之。
勞保局金門辦事處主任張連容則針對勞工保險法令及年金權益實務作說明。她指出,勞保給付的種類,在普通事故保險方面,分為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五種給付。在職業災害保險方面,分為傷病、醫療、失能及死亡(含失蹤津貼)四種給付。老年、失能、死亡三種給付,除了一次給付外,增加了年金的選擇,也就是「老年年金」、「失能年金」和「遺屬年金」三種給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