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藥物回收提供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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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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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衛生局表示,民眾若持有過期藥品或剩餘不用的藥品,可送至署立金門醫院藥局或大賀藥局、大山藥局回收,以免造成環境污染。
根據金門縣衛生局的說明,衛生局已經協調署立金門醫院藥局、大賀藥局、大山藥局加入藥品回收行列,並設置「廢棄藥物回收箱」,提供回收藥物的管道。
衛生局陳天順局長呼籲民眾將錠狀、膠囊等過期藥品,或糖漿、藥水轉交藥師做分類處理。這些過期藥品不宜丟棄於垃圾堆、水槽,及沖入馬桶,以免造成污染。
至於藥品的廢容器(凡包裝註明「成藥」、「指示藥品」、藥廠名稱或許可證標示衛署成製字第**號、衛署藥製字第**號、衛署藥輸字第**號),屬於資源垃圾,可交由清潔隊的資源回收車進行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