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部份橋涵損毀將進行改善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點閱率:978
縣府積極重視橋涵管理維護。(李增汪攝)

縣府積極重視橋涵管理維護。(李增汪攝)

金門縣政府在九十八年度完成橋樑基本資料普查及目視安全檢測作業,計有一百一十四座橋涵,多屬道路與溪流相交之小型跨溪流構造物,規模皆不大,其中部份有破壞毀損現象,後續(依橋涵現況)由各機關單位進行改建、修繕等橋涵改善相關作業。
縣府工務局指出,本縣橋涵多數為排水箱涵涵洞(計八十座),橋樑型式居次(計三十四座),橋涵長度甚短,考量本縣橋涵規模皆不大及現況需要,業經協調後續委請各鄉鎮公所辦理修繕等相關作業,並請各鄉鎮公所參照金門縣政府九十八年橋樑基本資料普查及目視安全檢測作業報告中建議各修繕工法、單價、數量,提報辦理修繕作業,所需費用由金門縣政府各年度道路整建工程預算支應。
工務局指出,目前受損較嚴重之金沙A42無名橋已進行改建,預定七月完工;而金城鎮浯江橋大樑混凝土剝落,鋼筋外露鏽蝕,為利行車安全,建議後續進行改建作業,由縣府提報交通部相關計畫,如無中央預算則由縣府年度預算支應。
工務局指出,向中央爭取補助經費來源,可能的方向,包括由各機關單位窗口爭取年度中央補助款,如:交通部老舊橋樑改建等相關計畫(九十九至一百零一年)。經濟部水利署防洪治理等相關計畫(併水利案)。內政部營建署生活圈道路等相關計畫(併道路案)。
有關突發狀況巡查及緊急搶修機制方面,工務局指出,在平日應變機制上,為減少天然災害時本縣道路橋涵發生塌陷、崩坍、河道溢流等危險,由各相關單位適時巡查、通報、封閉、搶修受損道路橋涵,以保護用路人安全。金門縣政府並已於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以府工土字第0980078973號函訂定「金門縣因應天然災害道路橋涵巡查通報及封閉作業要點」。
工務局並指出,在例假日應變機制方面,除平日已有之機制外,例假日巡查亦請各鄉鎮公所及養工所等單位參照平日災害巡查機制,請平時先予預備編組,狀況發生時即進行巡查,並進行第一時間之排除及通報,並透過例假日緊急事件協調聯絡窗口及電話,俾利第一時間之聯絡及通知。至於搶修機具及資源方面,當需要機具時,則啟動搶修開口契約或通報養工所,進行第一時間之搶修作業。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