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酒駕明起定期執法
在縣警局加強防制酒後駕車之下,地區六月份仍發生酒駕肇事二件,為防制酒後駕車肇事發生,縣警局持續配合警政署全國性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於明(十四)日、十七日、二十二日及二十八日等展開全縣性同步大執法,除了夜間取締酒駕勤務外,並於地區重要路段編排日間午後及晚間用餐時段勤務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彰顯該局針對酒後駕車等重大違規案件之取締工作絕不手軟,局長柯昌良並呼籲地區民眾勿酒後駕車,以身試法。
依據縣警局統計資料顯示,地區六月份取締到案之酒後駕車計十三件,較五月份十二件增加一件,其中呼氣中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五五毫克(含)以上或酒後駕車肇事而遭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者計有二件,佔取締件數的百分之十五;另酒駕肇事案件六月份計二件,與五月份二件相同。
為了持續遏阻駕駛人酒後駕車違規行為發生,縣警局將持續配合警政署全國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於十四日(星期三)、十七日(星期六)、二十二日(星期四)及二十八日(星期三),律定各分局及交通隊、保安隊等單位除了夜間取締酒駕勤務外,並於地區重要路段編排日間午後勤務加強取締酒後駕車,以有效遏止酒後駕車及肇事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