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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商務旅館公開招標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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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政府辦理「金湖鎮商務旅館基地招商興建及經營案」公開招標作業,基地座落位於金湖鎮小太湖之西側,基地總面積約2.21公頃餘,建物高度興建4至5樓,商務型旅館房間數至少2百間;將可帶動金湖乃至金門地區商務住宿及旅遊服務品質之提昇,同時達成縣有土地之有效利用及提升其效益。
 縣府為提昇金門地區旅遊及住宿品質、帶動金湖市街再發展、土地完善利用之前提下,擬藉由「金湖鎮商務旅館基地招商興建暨經營案」,提供小太湖旁之商二用地、採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有意投標者提出標單,參加競標、並視結果將招商案土地標租予得標廠商進行商務旅館興建、營運。
另依「金門縣縣有土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相關規定,採設定地上權方式由得標廠商支付土地租金及權利金,以取得該土地投資興建暨經營「金門縣金湖鎮商務旅館」之權利。得標廠商投資金額至少應超過新臺幣5億元。
 擬興建「金湖鎮商務旅館」土地面積,基地座落於金門縣金湖鎮小太湖之西側,土地範圍含括金門縣金湖鎮新市段地號73、74等二筆土地;基地總面積共計22,108.04平方公尺(約2.21公頃餘),地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二種商業區(商二),建蔽率及容積率分別為60%、360%;土地均屬縣有地。
得標廠商開發本基地應至少符合之原則包括,至少2百間商務客房、建物高度4~5樓及其容積樓地板面積為13,480m,為投資契約之最低規範內容及基本需求;其餘法定容積樓地板面積由得標廠商自行配置規劃設計(如新增商務客房數及會議中心、宴會廳、休閒娛樂設施、免稅購物商店)等等。
 其地上權存續期間為自完成地上權設定登記日起開始計算,為期50年;但本「投資興建暨營運契約」終止時,「設定地上權契約」及地上權存續期間即隨同終止。興建期間自簽訂「投資興建暨營運契約」及「設定地上權契約」並完成地上權設定登記日起算至商務旅館主體設施營運開始日前一日止,最長不得超過3年。
 有關投標廠商之資格條件,包括財力資格、技術能力等均有明確限制。第一階段資格標,開標時間為民國99年9月21日上午10時假金門縣政府第三會議室進行;第二階段技術標。有關招標相關事宜,如投標須知、投資興建暨營運契約、設定地上權契約請逕向縣府網站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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