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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閩南風情集團結婚有請新人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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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繫金廈、典藏真愛」,金門縣2010兩岸閩南傳統集團結婚活動,自即日起至10月1日止在縣府民政局自治課受理現場報名(星期例假日不受理),縣府準備好禮大相送,歡迎年滿20歲以上之未婚男、女其中一方設籍本縣之縣民,有情人終成眷屬,一起接受各界貴賓祝福。
縣府指出,為加強推行國民禮儀規範,貫徹改善社會風氣,倡導婚嫁節約,藉由示範性婚禮儀式,以達重視婚姻制度,鞏固家庭生活及建立和諧社會之目的。
集團結婚申請資格,限年滿20歲以上之未婚男、女其中一方設籍本縣之縣民(未滿20歲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以及縣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
申請應檢附證件包括申請表一份(表格可向受理報名之鄉鎮公所或本府民政局索取)。男、女雙方最近二吋彩色半身相片各一張。男、女雙方國民身分證及私章(報名當場查驗與報名表相符後發還)。未成年人結婚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一份。
 縣府表示,報名時方式,採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郵寄:::等其他方式報名。(可委託他人代理報名,唯須備齊新人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印章)。為促進閩南婚慶文化交流,邀請廈門市新人參加本次婚慶活動。
 兩岸閩南傳統集團結婚典禮訂於10月10日(農曆9月3日)星期日。地點:清金門鎮總兵署。
婚禮當天邀請縣長賢伉儷、福建省省主席、縣議會議長為新人褔證外,參加之新人,縣府提供以禮車、傳統鴛鴦馬隊、花轎以傳統禮儀,以踩街方式進入會場,接受眾人祝福並進行婚慶儀式。
 縣府將致贈每對新人紀念品,本縣縣民致贈精緻結婚證書、當天活動DVD一片、電子鍋、高級床罩組、喜宴二桌。廈門市新人致贈精緻結婚證書、當天活動DVD一片、五公升新人專屬紀念酒,喜宴餐會。典禮當天新郎須穿著傳統中式禮服或西裝,新娘著傳統禮服或著白紗禮服;以及備新娘捧花,並攜帶雙方信物。
 縣府提醒新人注意事項,有關婚禮當天各項活動細節,在新人報名截止後將召開新人說明會,及婚前講習課程,請新人務必準時參加,無故缺席者視同棄權,取消參加婚禮資格(廈門市新人不受此限)。
但特殊原因無法出席,於講習會前檢附證明,經縣府同意者,不受此限。
 縣府致贈參加本集團結婚之新人紀念品,務必於典禮當天領取。新人參加婚禮時之編號,依新人講習會之報到先後順序排定之。如須詢問集團結婚相關事項,請洽金門縣政府民政局(自治課)電話:(082)3256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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